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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视阈下反腐败路径透析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02-17 14:36:00

 

摘要:寻租与腐败是两个具有内在联系的不同概念。当代中国,寻租的现实基础是转型中的  经济体制,而腐败产生的深层原因是制度性的专制体制。寻租必然诱发腐败,“腐败猛于虎”。反腐败的路径只能是:在制度变迁中必须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并建立制度性的约束机制,同时,高度重视思想教育。

关键词:寻租;反腐败;制度变迁;路径透析

寻租(rent-seeking)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的一个重要成果。其思想最早萌发于塔洛克(Tullock)1967年的论文《关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寻租”一词最早见于由美国经济学家安妮·克鲁格(Anne Kreuger)撰写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 》。寻租与腐败是两个具有内在联系的不同概念。当代中国,寻租的现实基础是转型中的经济体制,而腐败产生的深层原因是制度性的专制体制。寻租必然诱发腐败,“腐败猛于虎”。反腐败的路径只能是:在制度变迁中必须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并建立制度性的约束机制,同时,高度重视思想教育。

 

一、寻租的透析

(一)理论的缘起
     寻租理论产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正值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统治地位开始发生动摇的时期,因为它遇上了难以解决的困难,即依靠国家干预同样未能解决过去被认为是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之一的经济滞胀和失业问题。于是,新自由主义趁机再次复兴。寻租理论正是为了迎合新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放任政策寻求理论依据的。自此以后,寻租理论迅猛发展,其理论影响力已遍及经济学的各个分支,乃至为社会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等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亦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思路。

(二)概念的厘定
  寻租的概念是由安妮·克鲁格1974年在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来,她的观点类似于塔洛克的观点,但发展了其观点,并在经验上估算了配额所造成的损失。寻租,广义上是指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利益活动,或者说是指那种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狭义上是指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来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办法,来维护或获取既得利益的行为。现代社会中最常见的是狭义的寻租。寻租会使政府决策和运作受利益团体或个人摆布。设租是指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干预的方法来增加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创造租,诱使私人企业向他们进贡作为得到这种租的条件。抽租是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私人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私人企业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政府官员分享。

(三)方式的划分

 寻寻租可以分为私有寻租和公共寻租两种方式,公共寻租是在私有利益与政府利益间的重新分配。公共寻租通常以贪污、腐败、贿赂等形式出现。在腐败和寻租防范中,有的国家倡导“高薪养廉”,希望能够通过高的薪水迫使官员不屑于贪图租金,从而达到降低监控力度的目的。然而,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在有的国家很有效,而在有些国家则失灵。
  (四)布坎南的寻租思想
  1、寻租的条件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 (James Buchanan)认为,寻租产生的条件是存在限制市场进入或市场竞争的制度或政策。它往往与政府干预的特权有关。在政府干预的条件下,寻利的企业家发现寻利有困难,转而进行寻租活动,取得额外的收益。
   2、寻租的层次
  寻租有三个层次,一是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的寻租;二是对政府肥缺的寻租;三是对政府活动所获得的公共收入的寻租。

3、布坎南寻租层次理论的启示

这实际上昭示了这么一个道理:政府行为可能导致额外的收益,这些收益就是政府行为产生的租金;人们为了获得这些租金,就会花费大量的资源;政府行为可能导致的租金有三个领域,这三个领域都会导致寻租行为。


  二、寻租视角下的反腐败路径分析

“政治之癌”腐败是人类社会健康肌体上的毒瘤,是困扰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问题。当代中国,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迈进,腐败现象已经泛滥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成为妨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一大祸害。反腐败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旗帜鲜明、永不停息地反对腐败,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必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惟有如此,才能避免寻租活动。

(一)腐败的释义

腐败,广义上是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狭义上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目前,我国腐败现象呈现全方位、宽领域和多层次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寻租与政府行为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资源由市场竞争实现配置,会动态地实现帕累托最优。市场的运作并不一定是完备的,市场的功能也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妨碍,这时政府就会介入市场。政府介入市场,用权力配置资源,其结果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额外收益点,即权力导致的租金,就会诱导越来越多的寻租活动。政府批准、同意、配额、许可证或特许等,对于资源配置都有影响,它们实际上都是在创造一个短缺的市场,谁拥有这一市场的份额就相当于拥有某种特权。在这些短缺的市场上,人们企图用自己的资源去获得特权,争取特权的原始分配,或者设法替代他人去取得特权,或者从他人手中去买得或者抢得、偷得特权,或者规避政府管制取得非法的“特权”。
   我国经济学家贺卫在《寻租经济学》一书中,把政府创租活动分为三类,一是政府无意创租,二是政府被动创租,三是政府主动创租。中国政府在这三个方面的创租活动都是存在的,并且在当前,政府被动创租和主动创租活动尤其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政府无意创租,是指政府为了良好的目标而干预社会经济,但结果是创设了租金,给寻租活动创造了机会。政府创租,往往给某些寻租者带来寻租的良机,而一旦寻租者拥有了政府所创设的租金,寻租者就组成了政府创租政策的利益集团。政府在有些情况下是无意设租的,在有些情况下是被动设租的,而在某些情况下则是有意设租的。  

(三)腐败的温床——寻租的制度性存在

寻租活动实质是权钱交易。有钱的一方为经济当事人,他们是这种交易的主要受益者;有权的一方为政府官员,他们也是受益者,可获得贿赂费用。由此,寻租活动在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和拥有财富的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一方用政治权力换取金钱,另一方则用金钱换取政治权力以谋求更大私利,这是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的异化表现。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腐败的基本形式就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的交换”。这种交换得以形成的纽带就是寻租活动。

寻租及腐败是非市场缺陷或政府失败的一个基本类型,寻租是政府干预的副产品。当政府干预市场时,就会经常形成集中的经济利益和扩散的经济费用,政府干预带来了可以以“租金”形式出现的经济利益。按照布坎南的定义,租金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款项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款项的那一部分,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寻租则是为这样的干预而进行的游说活动,是“用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活动都可以称为寻租活动,租金则泛指政府干预或行政管制市场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即超过机会成本的差价),一切市场经济中行政管制都会创造出这种差价收入即租金。既然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出差价收入,自然就会有追求这种租金的活动,即寻租活动。 

(四)铲除腐败——拒绝制度中的寻租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速政府职能转变
   要尽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如今,不少人把腐败的接近失控归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某些表面现象上看,这似乎有点道理,但从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的特征来看,却完全不是。事实上,腐败行为之所以滋生蔓延,恰恰正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发展、不够完善造成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变过程中,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和失当,出现了许多经济体制上的漏洞。比如价格双轨制、经济特权等,造成大量经济租金的存在,市场受到扭曲。根据经济学理论,在竞争性市场体系中,通过时间的调节和寻租者互相间的竞争,所有的经济租金势必减少直至消灭。
   同时,要加速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使政府的经济职能从微观调控向宏观调控转变。要使资源尽快从权力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交由市场去配置。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政府尽量不要干预,政府只在宏观领域间接调控经济,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微观职能尽快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紧密配合、共同调节,既促进了经济繁荣,又使寻租的可能性被限制到最低限度。
    2、建立健全公务员的相关制度
   现代公务员制度适应现代化行政管理和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符合民主政治发展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以下几项具体措施在廉政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保障公务员从政廉洁的主要机制:(1)考试制。严格考试、择优录用的制度使优秀人才不断补充进公务员队伍,大大提高了政府官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2)回避制。回避的目的就是防止因私人关系而导致有失公正、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共同作弊、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3)功绩制。要根据功绩来考核、评判每一位公务员。
   3、竭力强化监督机制
   “权力容易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使人腐化。”(阿克顿)没有约束的公共权力可能会毁灭整个人类。必须有一个强大、完善的监督机制来制约政府权力的执行,来提高寻租的社会成本,加大政治创租的风险,从而使企业宁愿通过扩大生产、提高生产率等方式来增加利润,而不愿靠寻租活动达到目的;使政府官员不敢冒险通过创租和腐败活动谋取私利。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那么公仆就会蜕变为主人,权力的执行者就不会按着人民的意愿去行使权力,甚或为了小集团的利益而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目前,我国对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完备的法律和舆论监督体系,致使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肆无忌惮地钻法律空子,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目前,我国的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这是现行政治体制的一个薄弱环节。就遏制寻租腐败而言,强化监督机制可以在三方面努力:(1)社会监督。 它是对腐败行为施加社会压力、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2)法律监督。提高立法机关的地位,建立和健全反腐败的法律和法规是打击寻租腐败行为的有力工具。反腐败斗争只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真正起到威慑腐败分子的作用。(3)行政监督。这是政府的内部监督机制。在这方面,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诗经·小雅·鹤鸣》)

(五)反腐败的三条路径   

1、高度重视思想教育
  邓小平在1989年3月指出:十年改革最大的失误是教育,主要是思想教育削弱了。反腐败同样要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有三层含义:(1)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决不是什么空头理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毛泽东)党员干部只有做到理论上成熟,政治上清醒和坚定,使自身的政治素质不断地得到提高,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自觉地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人民谋福利,而决不会滥用手中职权谋取个人私利。(2)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地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素质,使各级领导干部能自觉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廉洁奉公。(3)要进行道德教育。道德在规范人们外在行为的同时,更注重于规范人们的内心世界。进行道德教育,就是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去塑造自身完善理想人格,追求共产主义的道德境界,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艰苦奋斗,清廉节俭。通过道德教育,党员干部能够自警、自省,在反腐败斗争中达到慎独的较高道德水准。

2、高度重视制度建设

1980年,邓小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制度建设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说:“克服特权等腐败现象,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制度问题。”“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因此,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才可以使掌握权力者无从设租,从而使寻租者无租可寻。这样,“寻租—腐败 ”这一链性结构就会被阻断,从而大大减小腐败滋生的可能性。

 3、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毛泽东) 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腐败工作,必须进一步认认真真查处腐败分子。目前,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仍十分猖獗,其中一个十分重要原因是打击力度不够,对欲图效尤者形不成强大的威慑力,从而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冒险心理。对够不上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经济违纪行为,在处理上至少要做到,经济上罚疼,政治上罚倒。党员和领导干部应是我们社会中的先进分子,经济违规表明他已经丧失了自身的先进性和号召力,不能再带领一般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也就不能再给他冠以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也就不能再让他占居着领导者的岗位。对于已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也至少应做到,在附加刑的适用上,加大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量刑力度,除赃款赃物予以全部追缴外,其个人财产也应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全部或大部罚没,在主刑的适用上也应就高不就低,能判死刑者,决不判死缓。在反腐败形势仍十分严峻的今天,适用严刑峻法打击腐败分子,震慑胆敢越轨者是十分必要的。“乱世用重典。”( 朱元璋)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韩非)每一位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内正其心,外正其容”(欧阳修,《左氏辨》)。务必以史为鉴,以反面教材为鉴,为党分忧,为国解难,一日三省,警钟常鸣,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一尘不染。我们必须要有深切的责任感、忧患意思和担当精神,“舍我其谁”?要狠斗贪字一闪念,让遵纪守法的观念“直指人心” (王阳明)。

 

参考文献:

(1)徐滇庆,李瑞.政府与经济发展[ 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6.

(2)何增科.政治之癌——发展中国家腐化问题研究[ 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5.

(3)邓剑秋,刘宝三.反腐败论[ 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3.

(4)段万春,贺卫.试论寻利与寻租[J].经济问题探索,2001, (4).

(5)仲伟周.寻租活动的动态分析和政策含义[J].经济科学, 1999 (1).

(6) 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8年中文版.

(7)[美]戈登·塔洛克.寻租[ 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作者简介:邱少明(1971— ),男,安徽省六安市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哲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翻译史与当代现实问题。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邱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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