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刚先生在其汪洋恣肆煌煌五卷本的《晚清七十年》中认为单纯就事功而言,同为晚清重臣的李鸿章要稍逊于其衣钵传人袁世凯,并赞誉袁世凯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
唐德刚先生之所以有此结论,主要是他认为:李鸿章毕竟出身进士,他的行事风格已经深深地烙上了儒家的印记,始终难逃书生本色。而袁世凯早早地放弃了读书晋身的传统路数,投身于行伍之间,因此其做派带有浓重的“兵痞”底色,遇事就难免耍些“流氓手段”,在晚清那个动荡的历史环境下似乎成功的概率更高一些。
唐先生的高论自是别具一格,但要说书生出身的李鸿章做事一向光明磊落,却也不是持平之论。记得梁启超在《李鸿章传》里论及外交家李鸿章时,就说他“狡狯”,“狡狯”就难免做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其实,李鸿章也并非在办外交时常常采取这些非常手段,他刚离开曾国藩独撑台面后不久,就曾在苏州干过违背事先对洋人戈登的承诺,屠杀太平军降将的勾当。据说,那次屠杀的人数至少在数百人之上,以至于洋人戈登为此恼怒异常,甚至一度提枪要找李鸿章决斗。
当然,尽管李鸿章也时常耍耍“流氓手段”,但比照起后起之秀袁世凯来,的确有些“小巫见大巫”了。因此,从年龄、资历以及传承顺序来看,李鸿章可算是袁世凯的老师;但若从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个角度看,则袁世凯实在算得上李鸿章的老师。可以说,自从袁世凯在吾乡登州出世以来,在其呼风唤雨的政治生涯中,处处都可见其“枭雄”本色,实是一个集“厚黑”大乘的人物,其非常之“流氓手段”真可谓俯拾皆是。
近人陈氵赣一在《睇向斋秘录》中就记载了袁世凯早年随吴长庆部到朝鲜之后的一则轶闻。某日,吴军营中有一名军官和朝鲜军官斗殴,并重伤了朝鲜军官。袁世凯按军令要对他执行死刑。这时,吴长庆前来为其讲情。而袁世凯表面上应诺放人,稳住吴大帅,一面却借故溜出门外,对那名军官执行了死刑。面对既成事实,吴大帅也只好说:“执法固应如是也。”
顶住上司的压力,果断地“先斩后奏”,对于袁世凯而言,实在算是“小焉者”。在袁世凯看准了时机的关头,他甚至会公然抗拒朝廷的成命,果断行己之道。比如,在接替毓贤担任山东巡抚后,对待义和团问题的态度上就是如此。
晚清后期率先在吾乡齐鲁大地上兴起的义和团运动,用蒋廷黻先生在《中国近代史》里的话就是“我国反动势力的一次总爆发”。义和团虽然有反对外来侵略的积极一面,但其所采用的极其野蛮的玉石俱焚式的激进主义路径,则只能使中国陷入更加不利的局面。
对于义和团事件,袁世凯积极接受了有识之士的建议,一改前任毓贤“明剿暗抚”乃至公开怂恿的政策,转而采取了十分坚决的“明抚暗剿”的方针。这种做法在满清王朝上层公开支持义和团,把团民称作“义民”之后,实际上是要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和压力的,因为这意味着作为地方官员的袁世凯是在直接对抗王朝的最高决策,搞不好就是掉脑袋的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