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主义的发生学起源和历史进路
要对民族主义政治伦理这一既十分敏感又极端复杂的政治问题作出深入说明,就必须对民族主义现象的发生学起源予以深入剖析。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古代民族是在人类结束群婚制的蛮荒状态后,伴随着家庭、私有财产和社会分工的出现,在共同的历史渊源、共同的生产方式、共同的语言文字、共同的文化传承、共同的风俗习惯和共同的心理认同的基础上逐步生成的。它经历了由血缘氏族部落到地域部落,再到部落联盟,最后形成大小不等、特征各异的民族的过程。古代中国、印度、埃及等国的民族大都经历了这一过程。
民族主义(nationalism)则特指各种族裔的民族群体坚持斗争以保持其独特认同特征和自治、自强要求的持久性思想潮流。尽管民族的生成为民族主义运动奠定了物质和文化基础,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运动则是晚近发生的事情,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逐步兴起的一种国际政治现象。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主义运动自生成至今,大致经历了前后相继的五个主要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是17世纪民族国家的生成阶段。17世纪中,西欧社会经过著名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罗马教皇向各个民族要求主权的世俗力量作出让步,签署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其核心原则是一块领土上的统治者可以自由决定该领土上的宗教事务,该领土上的宗教领袖在世俗政治活动中必须效忠于所在领土上的统治者。这一条约导致了教皇权力的式微和各个君主国自主发展空间的拓宽。之后,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把民族国家视为近现代社会一种充满活力的创造性的进步因素。有学者认为,欧洲在中世纪后期,先后经历了纳国于教、教国对立再到纳教于国的历史过程[1]。
第二阶段是18—19世纪欧洲强势民族迅猛扩张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开始在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迅猛发展,民族意识逐步觉醒和兴盛,世界各地出现了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的运动。英、法和稍后的德、意等国以民族主义为聚合口号,完成了民族的统一和民族国家的建立,并开始在世界各地扩张自己的殖民地范围,大肆掠夺其他民族的物质和文化财富,为其资本积累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到19世纪60—70年代,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是20世纪上半叶民族斗争活跃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各资本主义强国为扩大本民族利益展开了激烈争夺,战事频繁。一战结束后的《凡尔赛条约》使英、法、美等帝国主义瓜分了德、奥的海外殖民地,同时,也使东欧的许多民族脱离原有民族母体而被强行置于其他民族主体的统治之下,引发了民族反抗情绪的不断高涨。这也为20世纪末发生在巴尔干半岛上的种族屠杀埋下了历史祸根。
第四阶段是20世纪50—70年代二战结束后美苏争霸的冷战时期。这段时期在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内部,英、法、西德、意、日等国以民族主义整合国民意识,大力发展和振兴本民族的经济,重新积累起各自民族国家的综合实力。而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为摆脱斯大林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束缚,南斯拉夫、中国、波兰、匈牙利等国,先后以维护民族主权、反对干涉内政的方式,向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发出抗议。与此同时,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此起彼伏,一大批民族国家通过反抗殖民统治而相继独立。第五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时期。冷战结束后,在由多民族构成的各个民族国家内,一些长期受到压抑的少数民族,以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争取民族自治为旗帜,大搞分离主义运动。其中,既有南斯拉夫的民族战乱、俄罗斯民族分离主义的恶性膨胀、非洲的种族屠杀,也有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主义、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加拿大的魁北克自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