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机的重压之下,金融机构的国有化成为欧美国家政府的一个重要政策选择。在中国,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在过去几年间得到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盈利也大大提高。两者似乎遥相呼应,让国内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兴盛起来。崔之元通过对重庆“新政”的考察,把国有制的优劣问题重新摆在我们的面前(参见本刊2009年2月号崔之元《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含义》一文)。重庆建立了七个国有金融公司,任务是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市的一个创新是把BOT(即build,operation,transfer)变成了BT(build,transfer)。BOT是私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然后经营若干年,再把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BT省略了中间的经营环节,政府直接购买私人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资金来自于基础设施建成之后土地的增值。这个模式到目前为止是成功的,国有金融公司都有大量盈利。之元认为,政府有了这些盈利之后,就会降低对私人企业的税收,从而促进重庆私人经济的发展。之元不是要求中国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而是认为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经济建设和再分配的能力,而且可以促进私人经济的增长;推而广之,他倾向于认为,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
国企的盈利与私企的税负
本来,关于国有企业的讨论早该尘埃落定了,过去十几年风起云涌的改制浪潮已经是对国有企业的否定。之元的新颖之处,在于提出了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有利于私人经济的发展这个命题,这是以往对于国有企业的讨论中没有涉及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国有企业存在的目的是消除剥削;在中国,国有企业还担负着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的任务。之元的观点不同于这些传统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它和基诺瓦尼·安瑞吉(Giovanni Arrighi)在《亚当·斯密在北京》一书中关于中国式资本主义的论述有异曲同工之处。安瑞吉认为,西方的资本主义采纳的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即国家是“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1] 而中国的资本主义采纳的是斯密意义上的市场导向的发展模式,即国家不是任何阶级的工具,而是通过鼓励市场的发展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之元提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安瑞吉观点的具体化:如果国有企业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能够减轻私人企业的税收负担,则发展国有企业就有利于市场的发展。这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观点,同时也是一个颇难反驳的观点。
我们大体上知道,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要盈利,要么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要么受到政府的特殊照顾。在过去的几年里,国有企业实现了巨额盈利,例如,全部约12万家国有企业在2007年的盈利总额达到1.62万亿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6%。然而,这些盈利中的64%是146家央企贡献的;在规模以上的国企当中,央企的贡献更大,达到规模以上国企总盈利的9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地方所有的国有企业要么没有盈利,要么发生了亏损。那么,央企是如何实现盈利的呢?我们都知道,那是通过它们的垄断地位或国家的扶持实现的。但是,用这个理由并不能反驳之元的论点。
从垄断方面来说,一些行业带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即企业的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下降,因而企业越大越有效率。而央企,特别是盈利巨大的央企,如石化和电信企业,都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对于这些行业,想通过竞争来削弱垄断企业是没有用的,恰恰相反,竞争的结果就是导致行业的集中。限制垄断企业的权力只能通过政府规制,这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让私人企业来获取垄断利润,还不如换上国有企业,因为政府可以把后者的利润直接用于公共目的。如果这些国有企业创造的利润能够像之元所说的那样,减轻政府对私人企业的税收,则我们又多了一条赞成国有企业的理由。从政府扶持方面来说,我们虽然知道这会降低国有企业的效率,但是,如果国有企业因此创造的财富足以弥补其效率损失并降低政府对私人企业的税收,则政府扶持是值得的。西方资本主义早期的发展得益于国家的扶持,任何一条商船后面,都有国家武力的影子。中国当然没有重复早期西方资本主义的道路,但是,如果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为了保护市场健康和快速的发育,则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对。事实上,如果这种干预能够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其结果,它就好于国家只是“管理资产阶级的公共事务的委员会”这样的模式。当然,国有企业员工因为国家的保护而受益,但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看作是国家执行市场导向的发展模式所必须付出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