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大双在《江汉论坛》2009年第5期撰文指出,法律推理研究不仅是一个法学方法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深刻的法理学问题,隐藏其背后的是一个法学本体论和法学认识论问题。法律推理研究在国内形成法理学界和法律逻辑学界两个阵营,前者按照现实中综合的理性思考构建推理的前提,追求审判结果的可接受性;后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严格的逻辑推理,追求审判结果的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形成宏观和微观视野下的法律推理研究范式,其主流倾向是主张将法律推理研究建立在综合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的基础上进行。在法制现代化、法律移植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中国法律推理研究应放弃法律中心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简单思维定势,建构转向现实主义立场、注重经验实证研究的方法。
中国法律推理研究现状与展望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08-06 11:22:00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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