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月26日,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60周年华诞的喜庆气氛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了“共和国法治60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回顾了新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不凡历程,展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前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与会代表们共同表示,将用新的教学和研究成果,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法学事业,为我们的人民共和国60周年华诞献礼。
司法观念的经纬交汇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还是法治,变化都是非常深刻,影响极其深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指出,“我们的法治,虽然起步很晚,步履维艰,但是起点高、发展迅速,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司法制度也是在渐趋完善。
从司法角度看,我认为司法观念的转变是最值得研讨的,是最有意义的。随着法制观念转变这条经,再到法律制度之纬,再到观念,指导法学研究观念,指导我们法学思维的经纬的交汇,我们可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不仅能够做到科学地总结过去,也能够科学地看待现在,影响我们法治的未来。
法治遵循规律而发展,我以为这是最值得总结、最值得我们去研究的。从法治的一贫二白,到现在建设现代法治的发达国家,我们这一代法律人进行了怎样的艰苦努力,不懈探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只有我们走过来的人才知道个中的辛酸,鼓舞人心,确实太值得总结。总结就是展望,温故而知新,总结使我们能够看得更高望得更远。最有意义的是我们法治的不懈努力、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进程还远没有止歇,而且动力更加强劲,那就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在持续快速地发展,我们的改革开放还在进一步地深化和扩大。”
对于60年来的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提到,60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部分,检察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国法治走过的60个年头里,人民检察院始终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的最前沿,检察机关正在努力谱写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新篇章。
“回顾60年法治,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和坚持,也有一些沉痛教训需要汲取避免,有巨大的成就进步值得赞颂发扬,也有不少存在的问题需要探讨解决。展望未来法治建设,方向已明,目标已定,但是任务繁重,道路漫长,必须在总结经验,发扬成就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继往开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对60年来法治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全面的概括和总结。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谈到,我们的法治建设60年,尽管是风风雨雨,道路曲折,但可以说成绩是辉煌的。
“60年来中国法治经过了曲折的历程,现在法治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共识和民众共同分享的价值。60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在世界人口1/5的中国进行的法治建设是世界法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法治所取得的成就是对世界和谐文明发展的一大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对共和国60年的法治建设成就充满了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