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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林木市场成熟理论”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12-24 11:44:00

  近日,由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提出的“林木市场成熟理论”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组织的高规格验收,得到了包括四位院士在内的专家们的高度评价,并得到林业主流媒体的强力推出。媒体报道的验收评价是“丰富和发展了森林经理学,开辟了林业经济学的新领域、新方向”,“引领森林经理学创新与发展”,“是一部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力作”,“有利于二期天保工程的调整和完善”,和“构建现代林业三大体系、确保国家木材安全”等。

  然而,我却对这个“理论”不予认可,一是不认为它有什么突破和创新,二是担忧它会打开一个邪恶的“潘多拉盒子”。

  近二十年来,我国林业上的政策偏误已有多处,如森林分类经营政策中对资源的“一劈两半”,天然林保护中的绝对化保护,森林管理中的生态过度优先,多功能森林主体地位的空缺,退化次生林经营被长期边缘化,人工林过分人工化,僵化的“以钢代木”、“以塑代木”政策,以及近年的“均山到户”刚性林改政策,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林学基本原理和自然规律,并使得我国的林业发展总是左右偏轨。这次看到高层官员和高级学者对该“理论”如此超热情首肯,我的确担忧再冒出一个什么干扰来。

  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媒体说该“理论” 的核心包括两点:一是以市场价格来确定林木成熟龄;二是以市场需求来确定商品林经营规划。柏广新自己的表述是“主要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和市场价格来确定林木的采伐时间、采伐量、采伐径级和采伐林龄等,实行市场化经营”。这些含义模糊的话的深处,究竟有一个实质?是不是只要能卖好价钱树木就可以砍?是不是商品林、商品林地的经营,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

  第二,如果是这样,那么至少可以得到三个推论:一是我国必须扩大速丰林,二是我国必须减少天然林,三是只要能赚钱,在我国小树也要砍。显然,“林木市场成熟理论”对天然林隐含着威胁,没有正确看待天然林资源及其经营,对保持和发展我国所剩无几的天然林是有害的。天然林经营与市场机制并不对立,经济效益也不一定差,好的天然林经营的成本收益好于人工林,这有很多研究早已证明过了的。作者曾明确主张把吉林的一部分国有天然商品林改为速丰林,栽更多的杨树。这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背道而驰,是极其错误的。如果推行这个“理论”,我国的森林资源将遭到更多毁灭。如果“二期天保工程”采纳了这个“理论”,产生的后果及其引发的示范效应,将使我国的天然林资源,从而引发出的生态资源,再一次遭受灭顶之灾。

  第三,“市场成熟”是什么意思?经济学是无法解释市场决定产品的“成熟”特质的。市场可以引导资源配置,但不能决定产品的“成熟”。作为生物产品,只有工艺成熟了,才可能进入市场。打个比方,我们不能看到市场上西红柿涨价了,就把又青、又硬的西红柿摘下来上市,更不可能创造一个“西红柿市场成熟理论”去指导西红柿生产。近年,我国南方有把桉树轮伐期缩短为3年左右的,其实根据研究,桉树纸浆林的工艺成熟期一般为6年,就是到6年左右桉树纸浆材的出浆率才最高,过早了,就像没有成熟的棉桃。这样的“市场成熟”带来的是社会资源的浪费。据知,早先曾有“圣诞树理论”,提出只要能卖钱,小树也能砍,这应当是柏广新“林木市场成熟理论”的实质。是想,这样的理论,能给中国人民带来什么福利?说穿了,这个“理论”就是主张砍树卖钱,只要能卖得出去就可以砍,不让砍就不是市场机制。那么,近来大家提倡的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也必然会被谴责,因为它会束缚经营者依据市场赚钱。

  第四,就是森林经营要考虑市场因素,也轮不到该“理论”被认可为创新。林业经济界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研究过营林业的市场问题,当时的社会影响还不小。在国外,一般的森林经营就是生产商品材。40年前,法国就埋怨私有林是“时代之外的时代,经济之外的经济”,这就是说,林主因其对市场不敏感、信息不灵通和过于分散等,难以进入现代市场体系,说的也是市场问题。市场因素早就被很多人考虑到了,可以说,市场有多久,针对市场需求的森林经营就有多久。森林经理学有一个工艺成熟加上经济成熟的理论,也就够了。广大林业先进国家,都没有“林木市场成熟理论”,搞得都比我们好。

  第五,尽管人们对森林经营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谁也不能否认,森林经营的核心就是一种育林作业体系,它与经济、市场、政策乃至体制等问题有联系,但毕竟不是经营本身。森林经营与市场是相互作用的两个系统。研究问题时,不能把对象的边界任意扩大。“林木市场成熟理论”是想把市场和森林经营作业体系捏在一起创造一个理论,其实,二者属性不同,是不能成为一体的。“林木市场成熟理论”是一个怪异的提法。

  人们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情,决策林木采伐的时机与数量,也可根据社会需求,决策林木品种的种植、林木培育目标的选择等。但是,毕竟“根据”不是“经营”本身。

  当然,柏先生强调的是国有商品性森林资源在一系列现行政策捆绑之下,不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也是事实。可是,这里讲的不是森林经营的本义,而是影响森林经营的政策环境。如果是这样的话,调整政策就行了,何必创造一个“林木市场成熟理论”呢?这里多说一句:我也主张优化政策环境。

  第五,对一项研究的无原则赞誉就变成了吹捧,一定会留下低俗化的影响。话又说回来,就是这个“理论”站得住脚,也谈不上“丰富和发展了森林经理学”等等。媒体和评价者们对这个理论的接触太仓促,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它的本质,就给戴了很多顶高帽子。这个学风也不能认可。

  对于柏广新先生,我们建议进一步拓宽知识视野,多角度思考问题,对自己的主张不防自我推翻,再自我重建,反复锤炼,看看那时会有怎样的认识。也建议专家和媒体不要急于不留余地地一口封顶,要留有余地,什么科学能那么容易地成熟?

  创新精神可嘉,但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别人抬得过高,对创新和作者本人,也往往不是好事。想必作者柏广新董事长也懂,所以不至于对这篇小文有意见。

  (2009年12月18日)(作者为中国林科院教授)

来源:光明网   作者:侯元兆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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