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各级工会将重点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多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始终高度重视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并把它作为工会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方面和内容。2010年,稳定和扩大就业依然是各级工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关注重点将是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首先,在2009年成功实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基础上,2010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完成“双百万”目标:即全国各级工会将完成对100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00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为此,各级工会将切实发挥全国工会“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和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充分利用此前确定的12个全国工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和113个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与企业联合,进行“订单式培训”,增强培训的目的性和效果,帮助广大农民工提升技能水平,切实做到技能培训促就业。
其次,要以创业培训和服务为重点,积极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全总将选择工会创业促就业工作成效突出、小额贷(借)款工作经验较为丰富、政府支持和贷款环境比较好的10个城市工会作为试点,积极筹集担保资金,与当地商业银行联合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在2010年内使全国工会创业小额贷款总额在已有基础上再增加2亿元。同时要构建全国工会创业项目库,特别是要求试点城市建立区域性项目库,逐步规范工会从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小额贷款、创业跟踪服务的运作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
2010年,全国工会系统还将继续组织开展好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在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上大学子女毕业情况的基础上,与政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密切协作,发挥工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和帮扶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和安置基地,优先安置他们参加实习见习和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帮助他们的家庭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在2009年成功实施“家政服务促就业”的基础上,2010年,全总将继续与商务部、财政部联合深入开展“家政服务工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扶持一批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并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全总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保岗位、保工资,实现“稳员增效”,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者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