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问题是农村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农民负担得到了明显减轻。但在这种大好形势下,有的乡镇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没有再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涉农收费部门没有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执行,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减负问题整治不到位,对下级部门的乱收费行为视而不见或放任自流,导致农民负担监管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负担反弹现象屡屡发生。不但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导致了少数不正之风的发生,既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隐患,又成为影响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十分突出的问题。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一、新时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种粮补贴,这是党和国家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税费改革,理顺了农村财税体制,规范了面向农村、农民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精简了乡村机构和人员,真正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直补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农民负担问题,如果控制不好,农民负担仍有反弹的趋势。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问题是:
1.部分干部认识不到位,对减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产生发盲目乐观松劲情绪。认为费税改革后,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粮食直补,农民就没有什么负担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可以松口气了,进而放松了警惕,忽视了监督和管理。
2.农村“四乱”在少数地方还有死灰复燃的现象。如报刊费摊派问题、强制保险问题、公益事业强行达标、农民建房审批违规收费、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等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乱收费等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3.农村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难,存在好事难议,议成了难以执行的问题,一方面导致有的地方生产公益事业停办,另一方面导致有的地方不通过农民“一事一议”,强行筹资筹劳等。
4.农村债务链难以化解,巨额的债务负担是悬在农民头上的一把利剑。乡村沉重的债务负担,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最终都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
二、面对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应采取的措施
1.从源头治理,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应对近年来县级以上部门出台的涉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收费文件坚决废止;只有法律法规依据,但超过规定标准随意审批的文件也坚决停止;待重新核定后再另行审批。所有涉农收费文件必须经过农民负担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同时会签后,方可下发执行,严格执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管理体制。
2.加强农村审计监督职能。建立经常性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尤其是市、县两级要开展经常性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加大对“四乱”的治理,要加大审计处罚力度,采取处罚并重的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切实发挥牵头和监督管理的作用,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各地必须使用省里统一印制的监督卡,由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由乡镇农经站统一填写并负责具体发放到农户。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监测体系,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分别设立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室、农民负担监测户,完善监测手段,形成监测网,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监测情况,逐级反馈监测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三是进一步强化涉农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民负担的一般性违纪违规行为,负担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对涉及农民负担的严重群体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案件的报告、定性、处理和通报工作,严格执行对涉农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问题,不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