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和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佛教文化与西藏和谐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近日在浙江普陀山佛学院举行。与会专家学者从马克思主义对宗教本质和功能的经典论述入手,分析了宗教与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探讨了宗教文化特别是佛教文化在西藏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
与会者认为,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在藏民族上千年的历史发展中,藏传佛教逐渐形成并渗入藏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藏族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藏传佛教作为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道德功能、心灵抚慰功能、文化调适功能、社会整合功能,对调整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一定的价值。在西藏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应批判地继承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藏传佛教文化,充分发挥其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促进西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魏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