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在推动农村社会变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农村社会的深刻变革和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当前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是滞后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基层组织自身功能与集体特征出现脱节。基层组织是依附于村集体的结构单元,其作用发挥与价值实现必须建立在对集体的组织与服务上。人民公社体制曾在农村长期实行,“公社”、“大队”等基层组织对生产资料享有绝对的支配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来看,土地支配权由集体占有转变为农户承包,同时也带动各类生产要素的支配权发生变化。在胶州,全市近两万台拖拉机99%都属农民个人或合伙购买。也就是说,当今农村大部分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已经逐渐从基层组织分散到一家一户。正是受这种变化的影响,加上取消农业税等因素,基层组织的可控资源大幅减少,有的在发展经济上又没能及时调整,甚至出现了很多个人财产大于集体资产的情况和许多经济“空壳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集体财力的下降,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在公共事务办理上甚至反过头来向个人要钱,致使自身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逐步下降。
二是滞后于村庄生产方式变化,基层组织工作内容与群众需求出现脱节。过去,村庄的生产方式主要是以基层组织为主导,农民被禁锢在有限的土地上,靠“挣工分”、“义务工”等依附于村集体的方式来进行生产活动,工作需要统一安排,相互之间的依赖度高,自主性低,能动性差。而且,基层组织几乎掌握着村庄的分田、落户、宅基地审批等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大权,地位非常突出。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农民自主生产经营、自负盈亏,加上户籍、就业、行政审批等政策的开放和完善,农民的独立自主性越来越强。而反观基层组织,原先掌握的以收取“三提五统”、农业税为代表的行政管理权力被逐步削减,自身权威性也逐步降低,以致形成群众“发家致富不靠你,有吃有喝不求你”的状态。农民对基层组织,从高度依赖到逐步脱离,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有些基层组织负责人又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在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型方面步伐滞后,造成了两者渐行渐远,削弱了基层组织的作用。
三是滞后于农民思想意识更新,基层组织岗位价值与群众追求出现脱节。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农民思想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上要求致富成为普遍追求。据统计,当前全国农民工数量大致在2.3亿左右。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说明在当前的农村,相当一部分青壮劳力通过外出打工、自谋职业、升学等形式,纷纷从农村和农业生产一线中脱离出来,留在村庄的生产骨干越来越少。大批青壮劳力外出,使村基层组织周围失去了一个有力的群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计划经济时代因为经济关系比较单一,农民群众的思想价值观念比较统一,而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农民的价值观念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部分农村青年的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尝到发家致富的甜头后,认为当不当党员无所谓,要紧的是有钱没钱,因而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再加上村级组织无钱办事、“村官”岗位待遇较低等因素的影响,“村官”岗位吸引力大大下降,存在无人可选、班子难配、队伍不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