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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企业改制的实践与启示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10-08-11 11:57:00

  2003年底,首钢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首钢企业改制规模大、人员多、时间长、情况复杂,能够平稳顺利地推进,关键是坚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着眼于维护和实现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有组织、有步骤地依法向前推进。2008年底,首钢辅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总结起来,主要做法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首钢集团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在掌握政策规定、吃透改制精神的基础上,2004年首先对10余家规模小、人数少的小企业进行改制。通过改制试点,摸索规律,发现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辅业改制,2005年和2006年完成了30多家中等规模企业的改制,改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首钢全力推进数千人以上规模大、人数多的大单位的改制工作。到2008年底,首钢辅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二是严格程序,民主公开。首钢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改制。改制工作启动前,对改制过程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制定标准化的工作程序。不论是几十人的企业,还是几百、几千人的企业,都按照程序操作。一是首钢总公司成立改制办公室,组织推进辅业各单位的改制工作。二是首钢改制办对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产权界定、资产负债、经营效益、人员素质、发展后劲、职工对改制的认同度等进行调查摸底。三是改制企业根据调查摸底和审计结果,形成改制预案。四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预案。五是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改制预案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方案后报首钢总公司审议批复。六是按照改制方案,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产权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注册成立新企业后,企业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下开始运作。首钢在推进改制中坚持民主公开,坚决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布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召开职代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制方案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职工安置方案、分流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和改制过渡期推荐的召集人进行表决。通过民主公开,首钢严格把住资产审计评估、改制方案审批、产权交易、债务处置等关口,改制企业资产实行“阳光交易”,全部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坚决避免国有资产处置的违规操作。

  三是有情操作,坚守底线。在改制过程中,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首钢对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改制职工及时办理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多项社会保险关系。对企业全部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长期病假、工伤、精神病患者等人员,改制企业与原企业主管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责任。这样,使每个单位的每一部分职工、每一种情况的职工、每一个职工的每一种费用都得到了可靠的保障,使每一个人无后顾之忧,改制才真正实施。首钢在企业改制中,对可能发生群体上访的企业,改制方案不予批准。有的单位改革方案获得批准后,发生上访,总公司要求暂缓改制。按照原来最初工作目标,首钢准备用二年左右时间完成改制分流工作,后来根据实际情况,用了五年的时间才完成。进度虽然慢了些,但保持了企业的总体稳定,发展的速度明显加快,实现了改制的目标。

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姜兴宏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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