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不久前正式公布“8·23”马尼拉人质事件调查报告,建议对菲前国家警察总长、马尼拉市长等相关责任方提起诉讼,而两位记者和三家媒体也赫然出现在被建议起诉的名单之上。报告认为,这些记者和媒体在人质事件的关键时刻不停地对劫持者进行采访,导致形势恶化。
政府建议起诉记者与媒体,在菲律宾引起争议。反对一方认为,媒体的职责就是报道,政府的职责才是救人,正是透明的直播让人们了解到事件真相和各方表现。赞成一方则认为,媒体对事件的过度介入和不加约束的现场直播,明显干扰了救援行动。《马尼拉时报》一篇题为《失职的警察+歇斯底里的记者=人质悲剧》的评论认为,“大多数记者都沉湎于疯狂地追逐事件进展,不能帮助平息事态,更别提让凶手平静下来”,媒体的直播和警察的渎职一样,是解救行动失败的主要原因。
在这场危机事件中,记者角色的越位和媒介权力的变味无疑令人警醒。事发后,多家媒体涌入现场进行全方位直播,即使当法医在车内搜集证据时,都有记者不放过抢占现场的机会。事件进展、警方行动、各方反应等,直播内容巨细靡遗。劫匪通过车载电视掌握了实时全面的信息,当其得知弟弟被警方带走后,情绪开始失控。而电视观众目睹混乱的枪战场面、被射杀的尸体等,心理上遭受强烈震撼,一些香港观众因此出现心理问题。“直播人质事件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上的失误”,菲律宾媒体自由和责任中心路易斯教授指出。
新闻直播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记录突发事件,是记者的荣耀,也是媒体的卖点。但在危机事件的关键时刻,当直播可能影响到人物命运和事件进展时,“新闻人”和“社会人”的角色就出现了冲突。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印度孟买恐怖袭击案等突发事件中,都因有媒体的过度直播,使恐怖分子清晰了解到警方的部署,并最终影响了事件的进程。
在危机事件中,犯罪方越来越懂得“巧妙”利用媒介权力,媒体成为他们寻求轰动效应和谈判价码的直接通道。在“8·23”人质事件中,劫匪就直接打出要求“媒体介入”的字样,有的记者“幸运”地数次现场电话采访劫匪。记者本应是事件的“观察者”和“记录者”,最终却成了事件的“参与者”乃至“制造者”。英国已故王妃戴安娜在“狗仔队”的追逐下最终丧生车祸,当属经典教训。她的哥哥曾感慨说,“我一直相信媒体会害死她,但我没想到媒体会采取这样直接的方式杀死她。”
新闻直播的时代,媒体触角无处不在。新闻记者因此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就是如何抑制自己的“权力冲动”,防止以公共利益和知情权为由使越权行为合理化,意识到尊重人的价值和维护社会公德比简单追求传播效果更为重要。“只有媒体工作者坚持不懈地自愿维护最高的社会责任感,新闻自由才能获得最大的保护”,数百年来孜孜探求新闻自由真正内涵的学者们如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