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w-web
中国江苏网 > 理论之光 > 正文
浅谈国家审计促进公平正义的实践途径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10-11-04 14:52:00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国家审计机关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其根本职责所在。本文从扼制权力寻租行为、加大对垄断行业的检查、维护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等方面论述了审计机关促进公平正义的实践途径。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鲜明主题。众所周知,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会见中外记者时的一句话成为国内各大媒体的头号标题引语。那句话是“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公平正义是人类一直孜孜以求的理想。国家审计机关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其根本职责所在。本文就审计机关促进公平正义的实践途径作了一些思考。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充分考虑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垄断经营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领域。

  审计项目计划,是指各级审计机关为履行审计职责而对计划期内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作出的统一安排。以指导审计机关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因此,在确立审计项目计划时,除了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外,必须考虑公平正义的因素。

  一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扼制权力寻租行为。我们的社会,之所以大力提倡公平正义,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公平的现象。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求或维护自我和单位利益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力对收入分配的干预、权力寻租等现象是社会不公平产生的主要根源。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有的放矢,不留盲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找出导致机会不公平、规则不公平、收入不公平和分配不公平的因素,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彰显审计机关的主动性、独立性和建设性,是审计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职责。

  二是加大对垄断行业的检查,揭露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当前,某些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高增长和高福利有愈演烈之势,与普通行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垄断行业大多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加大对垄断行业的审计监管。重点关注垄断行业的虚置成本、垄断定价、工资构成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乱涨价、乱收费、乱发钱物、乱买保险等行为。

  三是强化民生资金审计,维护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践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审计的根本目的,也是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审计必须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如,扶贫、低保、社保、救灾等事关百姓的养命救命资金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严查各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民生资金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

  二、审计实施过程中,将客观公正贯穿到审计的每一个环节。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忠诚老实,不得隐瞒或者曲解事实。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特别是做出审计评价、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时,应当做到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将客观公正贯穿到审计的每一个环节,是审计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

  一是慎重对待每一个审计环节,以细节维护审计的规范和公正。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审计干部必须依法规范审计行为,将客观公正贯穿于审计的每一个环节。审计过程中,必须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链,严格审计纪律,综合运用审计方法,对审计获得的资料与信息进行检查、分析、判断、综合和归纳,确保审计证据的客观、充分、合法、合规。

  二是正确处理法律法规关系问题,以规范维护审计的质量与权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我国诸多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完善。由于我国法律渊源众多,新旧法律多有并存,法律内容交叉重复不可避免。审计实践中应严格遵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等规则,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分清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节、程度和责任,予以准确定性和评价,避免审计处理处罚畸轻畸重。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贯彻“从严治审”的方针,规范行使审计权力。审计机关是国家行政监督机关,职责赋予了审计干部一定的执法权限。审计干部的廉洁如果出现问题,审计公正就会成为一纸空谈。由于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审计执法过程中,审计干部不可避免地面对这样那样的诱惑。因此,必须贯彻“从严治审”的方针,抓住审计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加强权力监督。严防重金衬托下的世俗人情导致审计抓小放大,隐情不报,以执法素质促进公平正义。

  三、大力推行阳光审计,赋予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阳光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实行公开透明操作,将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处理决定等公之于众,包含审计作业公开和审计结果公开双重涵义。

  一是审计作业公开。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积极推行阳光审计作业、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是阳光审计的基本要素。利用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项目内容、审计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工作时间、审计组成员、廉政举报电话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展审计回访等办法,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审计机关的批评意见,尊重公众意见,改善审计作风。

  二是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社会公布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因此,审计机关应充分运用职权,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将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垄断行业的收费、成本、个人收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收入等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审计内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作者:田秀玲   编辑:袁涛
复制本文链接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下篇导读

Loading...

相关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w-web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