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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制度意识与制度建设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10-12-16 10:57:00

  人的思想意识决定着他的行为,是他生活、工作轨迹产生的根本原因,即内因;制度建设等各种制约措施,则是影响他生活、工作的外因。只有思想意识和法律制度互相结合,以思想信仰作为制度执行的基础,以监督作为制度落实的保证,才能真正使我党、我国的制度建设达到新的水平。

  在中纪委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如何才能将此次会议的精神落实到行动中哪?总的来说,人的思想意识决定着他的行为,是他生活、工作轨迹产生的根本原因,即内因;制度建设等各种制约措施,则是影响他生活、工作的外因。只有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制度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才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更好的落实胡锦涛同志的讲话。

  一、树立正确的制度意识是关键。

  正确的意识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正确的制度意识,要求每位干部从自身的工作、生活实际出发,对制度的科学体系、发展创新、执行落实都要从内心深处去思考,通过实践活动将纸面的制度条文转化为社会活动的客观行为准则,使得制度不断被检验、修正、完善和发展,树立和塑造制度的权威,指引人们的行为判断,巩固人们的制度信仰。

  《列宁与卫兵》的故事中:十月革命刚胜利,一天早晨列宁进克里姆林宫时,但卫兵一定要他按规定出示证件。同来的那名随员说出列宁身份,让卫兵立即予以放行,被列宁制止了。列宁掏出了证件,卫兵知道这人就是列宁时,连声说:对不起。列宁亲切地对他说:你做得很对,任何人都要坚守制度。列宁在遇到卫兵检查是时,不但没有感到难堪,反而表现得很欣然、赞赏、坦然,非常配合支持,没有因为特殊身份和地位而违反检查证件的规定。列宁这种严于律己,恪守纪律,自我约束的风范,至今仍然令人充满敬仰之情。究其根源,是因为列宁从思想深处就有一个信念:任何人都要坚守制度,即正确的制度意识。

  正确的制度意识,既是领导干部应有的工作作风,也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也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我党在“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指导下,组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承担着服务责任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的----是服务型政府。我们党内每位同志都应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一系列观点: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来检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效果;“领导就是服务”,把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的第一责任人,执掌的是社会公权,承担的是公共责任。因此,每位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领会“领导就是服务”的内涵,明确人民公仆的身份定位,才能够树立正确的制度意识,依法从政、廉洁从政。

  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个领导干部应该积极响应,明确党“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使正确的制度意识在头脑中牢牢地扎根,用实际行动维护制度,使这次中纪委会议的精神入眼、入心、入脑,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才能够真正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共知、共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强有力的的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科学、严格、规范的社会管理制度作为保障体系,才能顺利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制度,是要求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组织中的任何成员都应该服从,任何成员都没有超越于制度之上的特权,任何违背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一定的制裁。制度体现导向,从源头上规范价值选择;制度带来约束,在过程中提供有力保障;制度是一种普遍性的可靠支撑,有利整体改善社会秩序。制度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不妨借鉴新加坡的措施之一:“以规固廉,使人不能贪;以法保廉,使人不敢贪”.[1]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违法乱纪者无处藏身。如利用现代化的互联网,开辟出新的网络反腐败举报机制,使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实施,在反腐败中起到了一定作用。

  “任何人都要坚守制度。”列宁的谦虚、坦荡、自律无疑是对党内某些干部“挟权自傲”的讽刺。那名随员的做法则显出了官僚主义作风,这些“官老爷”、“等级观念”等封建思想意识,西方的“享乐主义”等思想意识严重的影响着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制度虽日益完善健全,但违反和规避制度的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纪问题都是与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背了这一宗旨,都一视同仁,一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予以严惩,决不姑息养奸。例如:胡长清、成克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些事例表明了我党执政为民的理念,表明了党维护人民利益的决心,表明了党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毛主席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说过:“自动与强制并重,理论与实际一致。”[2]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制度意识,强化正确的制度观念,建立自觉性;通过制度的强制作用,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督导其积极作为。[3] 只有操守信念的自律与制度规范的他律有机结合起来,以信仰作为制度执行的基础,以监督作为制度落实的保证,才能真正使我党、我国的制度建设达到新的水平。

  参考书目:

  [1]吕元礼《新加坡为什么能保持廉洁和活力》2010年8月8日《广州日报》

  [2]《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224页

  [3]于永军《大力倡导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2007-02-22《解放军报》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滨城党校)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作者:王树林 赵秀华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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