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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风口”上
2018-09-18 09:15:00  来源:新华日报

  2004年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2005年,中央正式提出了“三农”工作,就是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农民是多予、少取、放活。十九大又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战略正是着眼于消除二元结构,城乡良性互动,城乡融合发展这个大格局而提出的。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间的二元结构一直存在。城市和农村间既存在收入差距,也存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方面的差距,这两个差距没有根本地扭转。现在中国的城镇化率约为58%,这就意味着,有六七亿人还是在农村,即使城镇化率到60%、70%,还有几亿人在农村。我们希望未来的乡村,农业是有竞争力的,有比较强势的现代农业。新兴农业的经营主体有相当一部分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是一个繁荣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得到保障的、农民的福利能得到大幅度提升的农村。

  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并行不悖的、互补的、良性互动的。绝不是说乡村振兴就不要城镇化,实际上我们现在还是继续在加速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消除地区差距,消除大城市、超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差距。要实现这些目标,一方面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把资源,比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这些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倾斜。

  谁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不可能完全靠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农村未来的经营主体,将是多元并存的格局。

  第一,传统的、大量的、小规模的专业农户。这部分人很多都是第一代甚至第二代农民工,为城市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却没能被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及整个公共服务网络。因此,他们只有回到农村。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这部分人还将在农村长期存在,不可忽视。他们中的大多数主要是经营自家耕地的小农户。

  第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兴起,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家等。这部分人原来可能在城市里打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受了洗礼,增加了知识、才干和能力,也积累了一些资本,然后选择返乡。中央为此提供了各种优惠条件和鼓励政策。

  第三,返乡不返农的农民工。在返乡的这部分农民工中,有的可能去县城、中心乡镇工作,不一定回到村子里去。

  我们必须认识到农民工群体现在已经高度分化,农民工自身需求千差万别。他们有的在单位里、在工厂里、在外资企业已经做到中层管理人员,有的还接受过出国培训。但他的户籍是农村的,家里还有地,这部分农民工也许以后能回家搞点投资。比如在深圳,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有的已经在这个城市好几年了,虽然没有买房,但是能够享受到单位提供的公租房,有了一定的归属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两个新的亮点,一个是城乡融合发展,另一个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以前的文件没有提过的。城乡融合发展、要素互通,彼此之间的要素流动,是未来的新去向。

  首先,提倡一二三产业融合,鼓励资本下乡,国家、政府有责任创造一个比较良好的制度环境。这几年的一号文件都曾提出,要为资本下乡、工商企业下乡、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拨出一定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其次,一二三产业融合,比如发展旅游业,我们应该保持清醒认识,不能一哄而起,搞全域旅游。比如在成都郊区的一个地方,约有一百多个行政村。如果一百多个村全部搞旅游,客源有限,那样的话谁也发展不起来。真正旅游搞成规模的约有三四个村,其他村可以为旅游业发达的村提供劳动力、提供优质农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一起发展。

  第三,一二三产业融合过程中,要让小农户搭上现代农业的快车,使他们分享到现代农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可以采用大公司加农户的形式,还可以发展产前、产后、产中的社会化服务,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要素有机结合。日本也有很多小农户,但是小农户把自己托管给农协,由农协负责把农产品送到超市、专卖店。小农户本身就是从事一些简单的农业活动,包括现在的机械化收割、良种的推广、农业技术的推广等社会化服务,都是外包完成。小农户有时候只是在田头拿着口袋灌粮食就可以了。在这个过程中不要拔苗助长,不要搞让小农户被流转,或者被现代化,否则会适得其反。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张晓山   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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