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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彪:以“政府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06-23 16:04:00  来源:《探索与争鸣》

  原标题:深化经济改革的一个逻辑框架——以“政府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刘志彪 | 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扭转经济运行的“重大结构性失衡”,必须通过改革找到解决问题的源头、路径和动力。这个源头、路径和动力,就在于真正地推动“政府改革”。政府改革将产生放松管制和减税降负的双重效应,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两个关键问题,由此必然会刺激内需扩大,增强企业的投资能力与民众的消费能力。这对消化产能过剩、稳定投资预期、增加民众获得感、减少资本外流等将产生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我国把基于出口导向的全球化经济发展模式,转化为基于内需的全球化经济发展模式,进而推动我国进入自主创新的经济循环,产生巨大的发展新动能。

  “政府改革”:

  扭转结构性失衡的源头、路径和动力

  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这个重大判断的涵义是指,目前中国经济的主要问题不是总量问题,也不是周期性问题,而是结构性问题;结构性问题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导致经济循环不畅,如严重的产能过剩影响市场出清,过高的杠杆导致企业被沉重的债务压垮,成本居高不下影响企业竞争力等。因此,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失业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

  笔者以为,缓解中国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结构性失衡”,关键在于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但这里有两个关键的问题需要强调,以消除不必要的误解:一是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不是要实行需求紧缩,而是要营造稳定的宏观环境,在需求政策上,既不搞强刺激、大水漫灌,也要防止顺周期的紧缩。二是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不是要搞所谓的“新计划经济”,不是要塑造新的强势政府和赋予其过多的职能,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矫正以前过多依靠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带来的要素配置扭曲。

  中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何在工作层面的推进总结了五句话,即“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要求,具体工作从哪里着手需要深入的探索。近些年来,理论界对于如何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相关分析和研究,其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视角:其一,认为改革的办法就是要加强竞争,弱化产业政策的作用,用竞争政策来促进结构调整,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二,认为改革的办法就是需要系统性的制度创新。这个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制度层面,一是宏观调控方式层面。其中,基本制度层面是指,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国家、市场、企业的职能定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前一种研究视角强调的是通过竞争而不是政府规划来提升供给质量,并更好地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关键问题;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着的“重大结构性失衡”问题,并不是因为没有或者缺乏竞争,而是因为存在着包括竞争过度、竞争不充分在内的更为复杂的因素。而后一种研究视角,主要是基于理论分析和改革战略的描述,也没有为实际操作找到可行的路径和具体的方法。

  笔者认为,在一个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扭转经济运行的“重大结构性失衡”,必须通过改革找到解决问题的源头、路径和动力。这个源头、路径和动力,就在于真正地推动“政府改革”。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首先取决于政府对自身改革的决心和行动。政府是结构性改革中制定规则、创新规则、修正规则的主体,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不应该是去选择产业和补贴企业,而应该是突出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的能力。因此,政府只有从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充当市场主体的现实状态,转变为个人、企业和市场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制度供给,进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进行职能改革,大力调整政府的管理方式和提高调控能力,才可能在减税费、减负担、松管制的同时,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出刺激扩大内需、增进发展信心和促进新动能崛起的作用,从而使经济体系出现新一轮的良性循环格局,达到新的动态均衡。

 

来源:《探索与争鸣》   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