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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需要摆脱政府神话和市场神话
2016-11-23 14:32:00  来源:新华日报

  老彪产经视线

  ● 在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具备一定的发展功能和领导市场的功能是必须的,但这种功能应主要体现在政府对特定产业的干预上。

  ● 抓住“空位”的能力,不仅对发展中国家是重要的,对发达国家同样也是重要的。

  对于正在努力寻求现代化出路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建立市场体制无疑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但是,构建现代市场体制究竟如何选择正确的理论指导,处理好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却是个不容易回答的难题。

  近十多年来,各国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十分关注亚洲四小龙以及日本的发展研究。综观这些研究成果,其焦点大部分集中于工业化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个逐步成为主流的看法是:东亚经济的成败,并非出于所采取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灵活的市场机制、不受干预的私人企业活动和出口导向的产业政策,而是由于政府对产业的强有力干预。由此形成了理论界广泛关注的经济发展中的“国家学说”。

  其基本的研究结论有以下三方面:第一,东亚各国和地区实行的并非是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说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是指导性市场经济。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担当着“驾驭本地及国际市场力量并将其引导至有利于国家经济的战略角色”。第二,在东亚的经济发展中,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担当了所谓强势政府的角色,具有自主性和效能,推行了一系列符合其长远利益的、具有连贯性、发展性和政府领导的发展政策。第三,在东亚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政府不仅仅是一个担负发展功能的参与者,而且是作为一种制度的有效供给者和执行者。

  以东亚为案例的发展进程,引起了包括美国经济学家在内的西方学者的沉思。应该看到,发展理论研究者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派时,虽然正确地提出了国家干预市场的种种必要性,但是却在不自觉中陷入了“政府万能论”或“国家神话”。

  综观世界各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层次和范围,可以发现各国在不同的经济理论指导下,形成了四种不同的干预模式:(1)干预市场秩序。这种模式的理论基础实际上是新自由主义,其基本的经济哲学立场是政府的职责范围必须有限并实行权力分散制,反对政府成为具有发展功能的主体。(2)干预经济总量。这种模式中的政府职能不仅要求干预市场秩序,而且要求运用各种总量经济政策去调节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之均衡关系。(3)干预特定产业。这一模式中政府职能有了进一步的扩张。认为政府不仅需要纠正市场机制的各种缺陷和失灵,而且还把手伸进更具体的产业间关系和产业内企业间关系。(4)干预企业经营。这种模式主要体现在前苏联、东欧国家以及改革前的中国。这些国家选择了政府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通过政府的行政力量来直接推动经济发展,使政府作为资源分配和调节的唯一主体。上述四种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模式,体现了干预力量由弱到强的趋势。

  在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具备一定的发展功能和领导市场的功能是必须的,但这种功能应主要体现在政府对特定产业的干预上。

  在当今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强调静态比较生产费用和生产要素的自然禀赋因素,让市场机制在国际竞争中自发调节,撇开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竞争优势,其结果必然是后进国家搞劳动密集型产业,发达国家搞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型产业。这种产业分工格局和国际贸易秩序从发展的见地去分析显然是不公平的,是弱肉强食的霸道理论,只能使落后国家永远居于发达国家之后,永无出头之日。因此,政府有意识地去“扶植幼稚工业”,按动态比较费用说去对幼小工业提供补贴和保护,就是一种竞争战略的现实选择。它可以使在国际贸易中一时处于劣势的产业转化为具有优势的产业。

  按照沃尔斯坦世界经济体系理论,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可分为边陲、半边陲和中心地区。前两者处于被剥夺地位,后者处于剥夺地位。但另一方面,这种结构安排是动态开放和竞争性的,结构安排中不时出现所谓“空位”。发展中国家政府角色的基点正在于此:抓住结构变化中出现的稍纵即逝的“空位”。实践证明,国际经济竞争秩序中“空位”的产生,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产品循环变动”方式,二是扶植特定的目前处于幼小状态的高科技产业。前一方式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弗农提出,大意是指新产业的形成和变动,遵循“新产品开发→国内市场形成→出口→资本和技术输出→进口→开发新产品……”这种循环上升的顺序。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主要是抓住上述循环过程中的第3~5个步骤。即实行门户开放,进口发达国家产品刺激国内市场;进口国外技术和吸收国际资本,结合本国的资源优势发展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使本国产品获得价格上的竞争优势;向国外出口迫使开发新产品的原工业先行国放弃这种产品的生产。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优势和挤出“空位”的可能性,在这个过程中主要体现为可回避风险多、花费大的技术开发过程、可以利用低工资优势打回先行国市场这样三个方面。后一种方式实际上是属于扶植幼稚工业之说。总之,抓住“空位”的能力,不仅对发展中国家是重要的,对发达国家同样也是重要的。

  在开放性世界经济体系中,国家竞争力是指“该国产业创新与升级能力”,即该国获得生产力高水平以及持续提高生产力的能力。但是,政府在发挥国家竞争力优势时,却不应该着眼于整个经济,而应该把注意力放在一些独特的产业或产业组群上。政府参与产业竞争的优势往往寓于某些独特的产业部门,对某些特定产业,政府可以集中精力和所有一切可以调动的政策工具,予以重点扶植。这是发展理论研究者一再强调的。他们认为,问诸如“东亚经济成功的原因”是一个错误的问题,应该问“为什么在某一项工业中,一个国家能够成为成功的国际竞争者的生产基地?这在一方面含有对政府全面介入产业发展能力的否定之处,主张政府只承担有限度的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把经济政策的重点放在特定产业的生产和交易过程中,触及到经济运行中的产业均衡问题,突破教条的干预总量经济方式的框框。

  政府介入对特定产业活动的干预,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组织发育不良、治理机制不健全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单一的政府干预论和单一的市场机制调节论之所以难以解释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业绩,在于他们的思维方式仅限于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之间。其实,生产和经济活动,除了通过国家政策和市场交易外,还存在各种形式的、协调某一产业或行业的治理机制。在市场机制比较健全的情况下,治理机制往往能够担当起应该由政府或国有企业承担的协调职能和发展性角色。由于有效的治理机制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大陆并非是自然存在,而是要逐步建立和不断改进,但经济发展又不能等到这种机制建立之后才开始,所以在这种发展阶段和环境下,由政府担当起对特定产业的干预角色,就是发展中国家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干预必须要随着市场组织的逐步发育而不断地放松。

  (作者为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长江学者)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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