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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任性的游客”该不该“有偿救援”
2018-02-14 09:50:00  来源:新华日报

  观点一对一

  据报道,黄山今年将启动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入或不听劝阻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求救的游客,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据统计,仅2016年黄山堵截、查处“驴友”违规达24批212人次。

  甲方:

  “救人”永远要 放在第一位

  近年来,游客、驴友违规进入危险区域涉险事件屡有发生。黄山景区今年将启动实施有偿救援,任性进入未开发区域,陷入困境的游客、驴友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消息一经报道,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黄山景区想通过收费对违规涉险者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进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收费不是救援的目的,当游客、驴友遇到险情求救时,地方政府、景区都应当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这是政府和景区应尽的责任。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和敬畏,生命至上,这一点应该是社会共识。如果政府和景区将应尽的责任让位于收费,恐有推卸责任之嫌。

  在医疗领域,我们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争议:先救人再缴费,还是先缴费再救人。有偿救援会不会导致没钱就“见死不救”,会不会导致“坐地起价”,走向变相牟利的极端,如何收费才合理?看来,实施有偿救援要先回答的问题还真不少。

  因此,如果要实施有偿救援还需前提准备和制度保障。前提条件包括:警示标示和提醒要清晰醒目,有效的宣传和引导要先行,景区服务人员做好规劝工作,巡查要到位。其次,救援收费制度要完善,坚持“救人第一、有偿第二”的原则,明确先救人再收费,不能因为没谈好价钱,而耽误了最佳救人时机;厘清无偿和有偿救援的界限,规定哪些情况下无偿救援,哪些情况下有偿救援,公共服务应承担的不能让私人买单;收费有依据,标准要合理,不能漫天要价,让有偿救援的善意初衷走歪走偏。

  另一方面,我们要规范任意涉险的莽夫行为,但也不能挫伤整个社会的探险精神。探险精神是人们开拓未知领域、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动力。这就需要划清“莽夫行为”和“探险精神”的边界。对于不走寻常路的有经验驴友来说,通过备案和管理,给他们一个相对安全的活动空间,或许也能降低事故的发生。

  杨 丽

  乙方:

  用“有偿”唤醒 对大自然的敬畏

  黄山并非国内第一家实施有偿救援的景区,但黄山新规仍然引发热议。“穷难道就活该挂悬崖?”“任性遇险就该自己买单”等情绪化的言论频频见诸报端。淡化野外救援的特殊性、强调与日常生活经验相联系的普遍性,说明了全社会对野外救援的严肃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用有偿救援提高人们对野外探险的认识很有必要。

  安逸的生活、对美景的向往让现代人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既然登珠峰都能“量产”,那么登个黄山未开发区岂不手到擒来?非理性的冒险精神,导致每年盲目野游遇险甚至遇难事件频发,去年一年仅黄山景区就应急救援300余起。从都市文明的“婴儿房”进入狂野自然的“角斗场”,未经充分准备和训练的人类个体,其脆弱程度就如同温室花朵骤遇疾风暴雨。

  鼓励探险精神,前提是有足够的能力应对。野外救援有偿化在国际上是普遍实践,所有对此感到惊讶的人其实都是未经训练、没有探险能力的普通人。本以为挎上背包说走就走的穷游、野游,救援费用动辄数万,这样的心理冲击和震撼是给盲目冒险者的最好一课。有偿救援的目的不是为了平衡公共开支或惩戒任性,在实践中当然应遵循生命至上原则,避免受困者进退失据。有偿救援的意义在于将障碍前置,引起社会的广泛认知和关注,让更多人知道将大自然视为儿戏的代价。建立起“在严苛的自然面前没有无限兜底”的意识,对防范盲目野游、拯救无知生命具有重要意义。

  野外救援是比野外探险更艰难的征服自然,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暴露在大自然的残酷考验中。2010年复旦大学18名驴友迷失黄山,雨夜救援过程中参与搜救的年轻民警张宁海不幸牺牲。无价的生命不能用救援的有价来衡量,但是如果有价救援能够吓阻无知傲慢的冒险者,将会极大减少这类悲剧发生。弱小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敬畏大自然,也就是敬畏生命本身。

  袁 媛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