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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17-07-12 08:52:00  来源:新华日报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一次将“核心竞争力”一词用于诠释法治与发展的关系,第一次将法治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极具洞察力、富有前瞻性。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已经从地缘条件、区位优势、自然环境、资源要素、产业特色等逐渐发展为法治文化、人文精神、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社会软实力的综合体系。其中,制度体系、人文环境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延展性需要融合更多的法治元素,而资源要素、人才、科技等硬实力的提升也有赖于法治的保障与支撑。

  ■ 科学立法增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发挥法治的核心竞争力作用,必须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确保改革和发展于法有据,提升法治品格,以科学完备的地方立法体系增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法治江苏奠定良好制度基础。

  坚持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必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立法要体现时代精神,积极回应时代关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程度,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使规章制度标准更加明晰、界限准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和特色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 严格执法提升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到2020年,江苏省将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意味着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决定性阶段。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核心是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行政机关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职权范围和程序,规范权力运行过程,全面积极履行职责。尤其是要以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为基础,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善于把握引导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行政监督,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行政的关键还在于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快构建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决策机制,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能。

  ■ 公正司法保障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一个公正且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制度,既是地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元素,又保障和助推着区域法治的整体发展。

  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两聚一高”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保障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为重点,不断优化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的环境和条件,为司法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创造条件。坚持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推进司法、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中保障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与民众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信力实现新提升。

  要充分发挥公正司法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民生幸福领域的重要作用。坚守平等保护、契约自由和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为经济创新发展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保护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上的主导作用,促进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有品牌和科技创新的转型发展。加强民生领域的法治保障,把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济困、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司法需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公正司法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全民守法涵养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

  全民守法、尊崇法治,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更是地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把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作为法治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推动各级干部当好尊法守法模范的同时,要综合运用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制度引导、法治实践体验、法治文化熏陶等途径,不断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和宪法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推动全民法制宣传向法治教育转变,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把法治精神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加强法治文化平台载体建设,构建多层次的传播载体,按照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普法教育的现场感、互动性和体验度,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注重典型人物的模范践行、示范引领,通过他们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宏旨要义、微观实践的现身说法,将法治建设渗透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注重通过法治思维培育公众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让人们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感知意义、体验崇高。 (作者为江苏省社科院院长)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夏锦文   编辑:韦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