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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城管执法困境?
2017-02-23 10:00:00  来源:新华日报
  

  调查数据显示,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非常不满意”的占30.6%,“不满意”的占42.1%,“基本满意”的占20.5%,“满意”的仅占6.8%。“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从事非固定场所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对城管执法最为不满。在“最严重问题”的调研中,45%的人认为是“暴力执法”,20%认为是“相对方缺乏参与”,20%认为是“执法不公”,10%认为是“态度蛮横”,5%认为是“利益捆绑”等其他原因。”

  破解途径一:

  改变城管的组织困境

  魏 姝:城管的任务牵扯到摊贩、店铺经营者、消费者、沿街居民、城市管理者各方的利益,各方的利益诉求往往是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城管成为承接诸多“垃圾职能”的部门,同时缺乏资源,如编制不足、地位不高。城管是“相对集中执法权改革”的结果,即把之前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能集中起来,目前来看这一趋势似乎仍在强化。因此,学界有人把城管称作是“剩余部门”。

  中国改革已经在改变城管部门组织困境(剩余部门)。目前的一些改革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如从上到下给城管找到了婆婆——住建部门,城管扩充编制并纳入公务员等,但其效果如何有待观察,也需要对各职能部门向城管的委托执法有更多的规范。此外,城管是中国特色的部门,管得多管得细,执法内容就多,就需要专门的部门来综合执法,从短期来看可能还要加强。审批制度改革后很多审批事项取消了,但是取消审批的同时是要强化事后监管。因此,破解城管执法困境,“放与管”要相辅相成。目前江苏正在构建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综合执法为支撑、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制度链为保障的监管体系。比如综合执法,推进“8个国家级+8个省级”试点,覆盖所有设区市。因地制宜推进部门内整合、跨部门整合和区域内整合,一个县域范围内最终形成5—7支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任性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

  孔昭巍: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也需要提升。如果从业人员构成都像公安司法部门、军人那么高的素质,或许流血事件就会少很多。加强对城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城管人员入职门槛。对于吃拿卡要的人员进行停岗回炉培训,不合格取消执法资格。

  破解途径二:

  寻找城市秩序与民众生存的平衡

  燕志华: 城管和市民冲突,最终都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城市到底是谁的?是市民的还是市长的?换而言之, 到底是城市秩序重要,还是底层公众的生存权重要?

  魏 姝:对此,首先要转变城市管理理念和立法观念,从“禁止摆摊”到“有限制的开放”,放弃城市管理的“洁癖”,在底层公民的生存权和城市秩序之间寻找平衡。二是实行参与式治理,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让利害相关者——包括摊贩、店铺经营者、消费者、附近居民和城市管理者都参与到相关的决策甚至执行过程中,以谋求各方的利益均衡,但是前提是允许甚至是鼓励利益相关方的组织化,例如摊贩的自组织。

  破解途径三:

  将大数据运用到城市治理上

  裴 雷:数字城管提了很多年,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响应和应急管理层面,各地建设了一些城市综合治理系统,但与城市规划和城建数据有较多交叉。数据资源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对业务数据采集并不多。理想状态下,大数据可以评估制度实施效果,但现在不清楚城管在数据层面究竟是怎样规划的,职能边界不清楚,所以当前城管问题可能还在制度层面。

  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提几点想法:第一,城管数字化治理的关注度非常高,智慧城管应用项目立项184项,总排名第五,而且多数是跨部门实施的。现在在智慧城管建设中,把分散的数据打通是一个主导方向,很多地方明确提出了城市数据基础资源的概念,并把它们嵌入或应用到城市管理中;第二,智慧城市层面的城市管理大多提的是大管理的概念,包括交通、环境等,与城市综合执法所设定的城市管理有一定偏差。数字应用层面的城市管理是理想状态,具有前瞻性,并且试图建立跨部门执法和协作执法的前景,建立“事件—执法机构—执法效果”的流程监测,与综合执法的落地实施、行政主体和执法依据,有点差别,但难点都是职能的交叉和执法效果的导向不明确。未来也许会进一步推动从城市治理导向到城市治理过程管理的改革。

  孔繁斌:从理论上解决城管属性,它主要不是管人,而应该是提供城市性的公共服务。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打造公共服务价值链,城管是其中一个环节。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