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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
2017-07-12 09:09:00  作者:张远鹏  来源:新华日报

  自2015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获批在全国开展首个开放创新综合试验以来,园区主动深化重点领域开放,加快转方式与调结构步伐,将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紧密结合,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并完善开发区城市化转型,取得了一系列的试验成果,正在建设成高水平的开放合作、产业优化升级、国际化创新驱动、行政体制改革、城市综合治理等五大示范平台。在此基础上,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笔者建议:

  构建灵活开放的人才机制,吸引和聚集国内外高端智力资源。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要素,抓住苏州工业园区被确定为中组部人才工作联系点的机遇,在吸引和集聚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使用、发展和评价的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大胆试验。顺应全球人才的流动趋势,探索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引入绿卡制度、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等政策,着力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研发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视野、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层次人才。更加重视人才引进的软环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在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特别是建设高水平的国际学校,保障子女入学和教育,解除科技创新人才的后顾之忧。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人才评价机制,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研服务等不同类型创新活动的人员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完善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运用互联网思维及其工具,打造国际创客空间,提升整合和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扩大科技合作计划的支持范围,鼓励工业园区的外资企业、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率先启动外籍科学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试点。

  充分利用跨国并购等方式,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快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当前,我国企业面临利用跨国并购提升创新能力的有利时机,要更加重视利用并购获取技术资源。在并购前开展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评估,在并购过程中加强技术管理,在并购后注重对技术的整合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国际技术的转移和集聚,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推动国际重大科技成果在工业园区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企业“走出去”,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尤其是鼓励有实力的创新型企业在欧美等科技发达和创新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和实验室,便于就近利用国外的高端创新资源,与国内的研发形成互补。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建设新加坡中国(苏州)创新中心、中国-新加坡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促进国内外金融资源的集聚和有效配置,提升金融服务创新的能力。加快吸引国内外金融资源,建立开放创新的金融支撑体系。加速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担保融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小额贷款、新三板融资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的衔接。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培育衍生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进一步提升苏州工业园区的科技金融创新国际化水平,加强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美国硅谷等地在科技金融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探索试验高标准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虽然目前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的进展遇到一些挫折,但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全球博弈并未停止,对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仍然存在。苏州工业园区应抓紧时机,开展一些高标准规则或应对高标准规则的探索,为我国争取规则制定的国际话语权提供实践经验。例如,在TPP的制度设计中包含有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它允许外国投资者起诉东道国政府,从而为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提供平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主权国家之间因投资者利益而产生的摩擦。但同时,ISDS机制因为透明度、公正性等问题也饱受争议,欧盟还提议用国际投资法庭替代ISDS机制。苏州工业园区可以借鉴ISDS机制和国际投资法庭的制度设计,探索对仲裁程序和适用范围进行改进,从而提出解决投资者和东道国争端的中国方案。此外,苏州工业园区还可以在高标准上试点环境保护、劳工权益保护等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示范样本。我省其他地区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试验经验的复制推广,检验和巩固改革的成果,分享改革的红利。

  (作者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