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这里:
微信
交汇点
理论之光 > 首页中区 > 法治 > 正文
继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
2017-09-11 09:42:00  来源:学习时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代中国的法学主题。怎样的法律与我国的法治建设需求相一致,建构怎样的制度才能更好促进法治实践等,都要求具备科学、高效的法学理论基础,这个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高度契合

  法治是社会制度之果,符合社会制度要求的法学才能指导法治建设。只有在社会主义根基上,才能结出社会主义的法治果实。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指导法治建设的法学,也必须能够抓住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对法治建设来说,所有制与阶级基础就是其根本。具体到我国法治建设,以公有制和工农联盟作为核心关注点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才能成为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在抓住根本决定力的前提下,法学也必须契合社会趋势的具体要求,具有直接可适用性。这就要适应具体国情的内在需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制度设计,直接适用于具体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这是理论是否具有强大建设能力的直接表现。

  法学根源于法治实践。只有在整体建设中实现体系盘活,才能完整建构为中国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法学理论体系。这需要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根据体系化的问题开展研究,最后深度联结成系统而完整的科学理论。这是一个逐渐突破与深入、由点到面的过程。

  总之,与社会主义制度同质同向,能抓住根本问题,又能符合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形势要求,同时又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系统化理论支撑的法学,才能够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这样的需求,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能满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重大成果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石,它不仅提供方向指导,还能够促进具体实践。

  成熟的法学不可能是脱离本国法律实践的法学,也不可能是翻译法学、移植法学或国外法学在国内的翻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适用于中国法治实践的理论结果。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学必须得到充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有肥沃的理论土壤。

  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指导,主要体现在:一是明确指出法治建设的方向,二是明确指出法治建设的依靠力量。在当代中国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可以使我们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鲜明的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划清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其他法学思想的界限;可以使我们从历史的运动过程中,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怎样以科学的概念、范畴和原理来反映法律现象发展的规律性,从而揭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巨大理论逻辑力量;也可以使我们获取丰富的理论养分,掌握分析法律现象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明确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还可以使我们把科学的法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过程之中,从而引导依法治国。

  更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绝不是自我封闭的僵化体系,它立足于社会实践生活的激流之中才能永葆青春活力。目前在我国,要想更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引导作用,还要在许多方面付出努力。

  要从思想上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认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整理和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最深刻、最重要、最富有生命力的内容,并用当代人类文明的新成果充实和丰富它,从而建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新形态,是时代赋予法治建设者的使命。必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不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就难以真正建成。同时,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法学研究,应当密切关注自己的时代所提出的种种问题。法学决不能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而必须参与生动的现实生活,反映并解读时代生活的各种关系,使之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成为法律文明的活的灵魂,只有真正将马克思主义法学作为我们审视依法治国进程中现实问题的强大理论武器,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同具体的时代条件和基本国情密切结合起来,加以创造性的应用,才能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和新飞跃。

  要用意识形态视角审读法学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都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社会制度之果,法学是意识形态属性很强的学科之一。鉴于此,必须有目的地激发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法学研究,集中凸显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基础,使法学研究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制度支撑点,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力争实效。

  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团队建设。学科发展,要经由具体的研究团队才能真正实现。目前,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人才储备还比较薄弱,而单靠个人也难以实现集中研究。应该进一步组织相关研究团队,展开真真切切、扎扎实实的学习和研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的那样:“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不能采取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态度。”不下大力气、不下苦功夫是不可能真正弄懂马克思主义的,需要透彻地、仔细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理清其基本原理和构成部分,作出清醒判断,进而集中研究力量。我国法治建设已经积累了较多经验,只要继续摆正研究方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较大发展。

  只要我们坚持开放的心态,使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充分发展,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强大的理论合力,就能充分发挥法律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我国各领域发展的保证和促进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能越走越宽广。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耀海   编辑:吴鑫浩

  • 44.png

    如何准确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33.jpg

    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亮点

  • 22.png

    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制度优势 提升治理效能

  • 12.png

    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

  • 8.jpg

    十九大代表带你学报告

文件下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