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这里:
微信
交汇点
理论之光 > 首页中区 > 历史 > 正文
察举制之失
——汉代察举制的启示(三)
2017-03-13 09:42:00  来源:学习时报

  汉代政治,由察举制固然获益良多,然其弊端亦不可轻忽。

  选才标准模糊,操作空间较大

  “四科取士”的标准中,“明达法令”“能按章覆问”等尚能有章法可循,不至妄断,余则诸如“德行高妙,志节清白”“学通行修”“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等,均为主观判断,弹性很大。察举的众多科目中,举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也多为定性的道德判断,客观性较差。标准既然模糊难断,其后果自然不言自明:一是让荐主无所适从,只能依据自己的理解来加以择选,因而所选未必是国家、君主所需,从而浪费大量的资源,如果被断定举荐不实(主观臆测成分也很大),可能会让荐主身临不测之祸;二是并非刚性的标准,为官员欺瞒弄权提供了相当大的操作空间。尽管有权责相联、以责问权的制度设计,但因利益诱惑巨大、负罪几率较小,仍为借公器以行私意的恶意操控留出了余地。

  唯“德”是举导向,矫饰之风渐起

  汉代察举的突出特点,是“德”“才”兼举,以德为先。注重品行修为,本为正理,无可厚非,但如将其推向极致,一味查究微末细故,近于求全苛责,则易滑向唯“德”是举,以德掩才的下品,轻则以小过掩大德,陷人于不义,令才具之士不得施展,蹉跎竟日;重则为利益所驱动,成为构陷政争的工具,再无道义可言。流风所及,绝对的道德化更易令奸狡之徒竞相奔逐,以刻意伪饰的德行示人,沽名钓誉,以此来博揽声望,求取名利,由此投机矫饰行径渐起,士风为之败坏。

  在矫饰造作之外,尚有“清议”之风。因道德品行关乎晋身机缘,而人的声誉评价多来自周遭邻里,这就为地方乡闾的头面人物提供了天然的话语权。这些所谓的“名士”热衷于品评臧否人物,同气相应,声势煊赫,渐至营造成一个个为我所用的舆论场,左右时评以从中求名求利。尽管这种义气激荡也曾有过扬正抑邪的积极意义,但绝对的话语权必然会带来“寻租”空间与逐利冲动。越到后来,这种评论就越发空疏迂阔,不着边际,流布于后世,竟养成魏晋“清议”之风,为害不浅。

  至西汉末,平帝刚刚即位,便下诏说:“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强调不以过往的过错瑕疵而妨害人才荐举,纠偏之切可见积弊之深。至东汉末,曹操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公开宣扬:“负汙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如此彻底的颠覆道德准则,矫枉过正,应是对之前极端道德标尺的一种反拨。

  权柄易下移,权威渐弱化

  察举为自下而上推贤荐才,虽然被荐者最终是否中选、如何任用由中央、皇帝来决断,但因“渠道”掌握在名公巨卿、地方疆吏之手,这就决定了欲出仕者如想进入最高层的选择视野,首先必须为这些显宦大员所认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控扼人选之权便获取了极大的“寻租”价值。显而易见,高门权贵、封疆大吏自是不会全然一片公心,在为国抡材的公义之外,挟带私意、兜售私恩必不可免。事实上,这也是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的课题,历两千年之博弈,迄今难解。当明君强相秉政、中央督刺得力之时,尚能兴利抑弊,不至妄为,而一旦君恬臣嬉、纲纪废弛,则疆臣所操之权柄,必沦为遂私意售私恩的工具,轻则所选非人、败坏吏治,重则笼络士人、自树一帜,直接冲击中央权威,动摇统一根基。

  汉代察举制正是由着这一逻辑轨道逐渐滑落的。至东汉末,民间竞流传“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童谣,察举已多是名实相悖,广为世人所诟病。而“四世五公”“累世簪缨”的门阀豪族不断出现,则预示着地方势力的急遽坐大,血亲世袭的逆向回归,亲族、地缘、门生、故吏,几相叠加,渐成只知有恩主而不知有朝廷的私人集团。东汉末年群雄竞起,天下崩裂,这与选人、用人之权转移到疆吏世家之手有着莫大的关系。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毅   编辑:吴鑫浩

  • 44.png

    如何准确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33.jpg

    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亮点

  • 22.png

    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制度优势 提升治理效能

  • 12.png

    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

  • 8.jpg

    十九大代表带你学报告

文件下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