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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新境界
2017-08-28 08:20:00  来源:学习时报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逻辑与本质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多个层面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新境界。

  依宪执政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

  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所固有的内在维度,其能否实现,关系到我们党能否长期执政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执政,是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宪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因此,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核心,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新形势下我们党履行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党领导人民制定并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实现治国理政的宪法之治。唯有如此,社会的公平正义才有可能实现。

  经济发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认为,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了这一思想,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要在更高经济发展水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通过制度安排更好地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二是缩小分配差距以维护公平正义。把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深化住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通过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统筹城乡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在全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民心工程,要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薄弱地方倾斜。

  习近平总书记从社会治理的角度,针对我国社会公平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一方面,要通过善治彰显公平正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想想困难群众,多想想贫困地区,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些锦上添花、花上垒边的虚功。“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发生旧社会那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各级部门抓紧工作、加大投入,努力在统筹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要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共创共享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平正义,是让全社会的人都享有自我尊严,有实现个人理想的机会,有表达利益诉求的保障,有积极有序政治参与的通道,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资源的权利。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在现有的时代发展背景下,要充分尊重社会成员的自主意识和独立选择的权利,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因此,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营造鼓励人民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良法善治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现实路径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求解利益均衡、化解矛盾的钥匙。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这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感,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公众进行法律使用途径的宣传教育,使普通大众知晓如何使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更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上下级法律举报与投诉机制,使公众的诉求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反馈,使人民群众建立“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的共识。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清   编辑:韦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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