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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2019-02-20 13:44: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相结合,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宝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深刻揭示法治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价值和作用

  统观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全局和人类社会法治发展大势,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两个更加需要”的论断,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的高度把握法治价值所得出的科学结论,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法治价值实现关键要素的深刻揭示。

  一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中,法治具有基本方略的重大价值和保障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只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才能得到巩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才能得到有效推进,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才有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法治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独特价值日益凸显。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这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日益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是执政党对法治与党的领导关系认识上取得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创造性运用,是对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思想的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把法治贯穿到党的领导全过程和各方面开辟了新空间。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有利于巩固和保障党的领导,也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我们党执政70年来,对法治及其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法治认知度、认同度、践行度与时俱进,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不断深入和升级,党对自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定位也越发精准。

  三是法治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一关键价值经受了实践检验。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维护执政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只有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得到协调推进;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习惯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对路。探索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与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更好地协调运行、依法履职、有效作为、造福人民的政权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从中国国情和具体实际出发,坚持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是法治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就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体现到法治实践中,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而使宪法精神更好地落实、落地。

  二、系统阐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特别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等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

  一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五大体系构成了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涵盖立法、司法和执法、监督和保障、党的建设和管党治党各方面。抓住这个总抓手,既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又为承继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精髓、塑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新优势找到了生长点。

  二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坚持系统思维得出的必然结论。只有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避免片面性、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真正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只有深刻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有机联系,抓住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这个关键,才能有效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聚焦法治国家这一法治建设的目标,抓住法治政府这一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聚力党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一关键,夯实法治社会这一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才能整体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水平。

  三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和党章都确认,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新时代,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对于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而言,宪法和法律都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宪法和法律之外无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增强全民法治自觉,全面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和法治实效。

  四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这既从依法治国内在机理上又从外部生态上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和基础工程,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体系及其运行生态的结构性优化、法治化转型、优质化提升指明了方向。

  五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坚持忠诚这一法治工作纪律规范和伦理准则,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诚信、法治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思维方式和法治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律性。

  三、科学阐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处理好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科学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为深化对依法治国规律的认识提供了有力指导。

  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一是广义的政治是一个大概念,可以包含法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治越来越成为包括政治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的基本方式。二是历史上政治建设、政治发展、政治行为、政治文明的过程和结果,无论是突破还是遵守法治规范,都呈现出政治与法治的复杂互动关系。古今中外政治与法治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我们思考和处理二者关系提供了丰富素材。三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统一的。其目标指向、本质追求、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合力生成等都具有一致性。社会主义政治离不开法治制约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离不开政治引领和推动。四是正确处理全面依法治国中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其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是党所确定的目标,其实现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保证,也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的支撑。实践中,不能把政治与法治绝对对立或者割裂开来,要把政治与法治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道路的坚持和拓展中。

  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二者不可偏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一是任何国家和社会,都处于不断变革之中,社会主义也不例外。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实践也证明改革对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作用,同时也证明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三是任何国家和社会的法治都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法治本身也需要改革完善。那种借口改革而否定法治或者借口法治阻滞改革的认识和做法都是有害的,既有损于改革又有损于法治。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新时代改革与法治相得益彰。

  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一是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法律和道德两大规范体系共同发挥规范、导向、惩戒等作用。二是依法治国着重于针对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主体,提供以国家强制力为支撑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体系。以德治国着重于针对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主体,提供以社会舆论褒贬力为支持的道德规范及其评价体系。三是从二者作用的发力机理上看,依法治国表现出很强的外部强制性、外在他律性,以德治国表现出很强的内在自觉性、内在自律性。当然,这里所说的内外也不是绝对的,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因此,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就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成为促进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主体不断向上向善的压力和动力。

  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一是依法治国为依规治党提供了大法治生态,具有基础性意义,能够为依规治党提供外部法治能量。二是依法治国使包括政党及其党员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体都成为法治调节对象,对宪法法律的认知度、践行度,成为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因子。党组织和党员带头守法,争当法治模范,有利于依法治国。三是依规治党客观上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彻到党内,全党依党章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治党,使党的建设、党内治理、党的执政、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会向党外释放法治信号和能量,引领和带动依法治国。四是共产党依规治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为依法治国选拔和训练法治人才,为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人才支持和干部资源。

  总而言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根据我们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的基本国情和具体实际,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敏锐洞察人类社会法治发展和全球治理的时代潮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烈期盼,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本文为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江苏省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名城名校团队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田芝健   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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