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w-web
中国江苏网 > 理论之光 > 正文
积极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02-17 15:27:00
     经过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我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基本成熟,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农业“第二个飞跃”,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新阶段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推进农业现代化的

  必然要求

 

  小平同志曾提出过我国农业要实现“两个飞跃”的战略思想,第一个飞跃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经过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我省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基本成熟,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农业“第二个飞跃”,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从国外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律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普遍经验。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农业发展的一个历史趋势,是发达国家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共同做法。在人少地多的欧美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家庭大农场发展规模经营,而人多地少的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通过鼓励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土地流转,也较好地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问题,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从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现实选择。我省人均耕地少,家庭经营规模小,农业呈现兼业化、副业化、口粮化倾向,这种经营方式面临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制约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务农劳动力收入的增长。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优质劳动力大量转移,目前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达63.8%,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比重已超过93%,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72%。必须发挥我省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高、农业科技实力较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优势,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从我省各地的实践效果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到2008年底,全省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286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的32%,其中通过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面积79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5.8%。实践证明,通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吸引城市资本、人才、科技、管理等生产要素下农村、进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有利于推进生产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必须发挥农民的

  主体作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统一经营服务水平。中央和省委总的政策指向是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要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因此,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真正让农业规模经营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基于这样的考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重点发展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推进专业合作型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产加销一体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运作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合作制原则,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分散的作业统一起来,分散的经营联合起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经营转变,让广大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平台真正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动者、受益者。

  二是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型规模经营,积极倡导土地合股经营。要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注重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倡导合股经营,通过社员中的“能人”牵头实行自主经营,或聘请社会上的“能人”实行委托经营。不论哪一种经营方式,都要使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员真正分享到土地合股经营的合理分红,实现“土地变股份,农民变股民,有地不种地,劳力去打工,土地有分红”。

  三是推进土地租赁型规模经营,加快建立规模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集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同时,加快实行承包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建立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形成规模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紧密型的利益分配格局,确保农民长期、合理的土地收益权。

  四是推进服务型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之中。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全方位、高标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实现形式。在暂不具备土地流转条件的地区或农民不愿流转土地的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要鼓励国家、集体兴办的农业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种力量兴办的种苗、植保、农机、农资、农产品加工、营销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全程服务,实现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积极引导,有序推进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涉及各方主体权利,涉及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大扶持,有序推进,确保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快速发展。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紧迫性,报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增收致富的典型事例,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消除疑虑,营造有利于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引导各地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力度。

  二要加强政策扶持。由于农业自然风险大、比较效益总体偏低,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起步阶段,土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都不高,必须加强政策扶持,对流出土地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对流入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项目扶持,支持其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要大力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扶持发展专业化、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尽快形成“全程覆盖、便捷高效、门类齐全、合理有偿”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服务型规模经营。

  三要积极培育市场。切实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在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县(市)建立相应的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护转接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要尊重农民意愿。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以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为前提。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苏南地区工业化、城市化水平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要突出做好土地流转;苏中、苏北有些暂不具备土地流转条件的地区,要突出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程,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水平。不论发展哪一种规模经营方式,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自主选择,政府不能强迫命令、包办代替。

  (作者为江苏省农林厅厅长)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吴沛良  
复制本文链接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下篇导读

Loading...

相关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w-web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