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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03-09 14:30:00

  中共江苏省委文件

  苏发[2004]13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2004年8月18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是党在新形势下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意义

  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与自然科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是综合国力和区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现代化,既应有发达的自然科学,也应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包括繁荣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必须坚持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及其人才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进一步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有力支持。目前,江苏已经进入一个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努力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江苏的新阶段。我们要深入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统筹协调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江苏坚持“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既快又好地推进“两个率先”,努力走出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特点、规律与思路。江苏的哲学社会科学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同时承担着十分重要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蓬勃发展,初步形成了繁荣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时代和实践的迫切需要,江苏加快发展的不懈探索,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实践基础和广阔的事业舞台。与时代和实践的要求相比,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的战略地位尚未受到普遍重视,理论滞后于实践、与实践脱节、与决策脱节的问题亟待改进,哲学社会科学中学科、基地、人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管理体制、组织程度、成果转化、创新环境、经费投入等必须进一步改革和改善。我们要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站在加快推进“两个率先 ”、实现江苏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把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二、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

  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决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鼓励大胆探索,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真理、发展真理;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促进思想解放,推动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必须坚持“三贴近”要求,立足当代中国、当代江苏,总结江苏实践,提炼江苏经验,探索江苏加快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

  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鲜明江苏特色、体现“两个率先”战略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把我省建设成与经济、科技和文化大省相匹配的社科强省。今后8-10年间,要在全面反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材体系建设及其重大项目研究中,不断涌现能够代表江苏水平、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要在事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上,不断产生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江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优秀研究成果;要在学科建设中,形成若干个具有江苏特色、走在学科前沿、产生国际影响的优势学科及学科群;要在事业整体发展中,形成一套符合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科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是:根据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要求,加强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结合,加强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理论教育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1)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立足新的实践,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及其三大理论成果,尤其要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江苏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组织若干重大研究项目,建立相应研究文库,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加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建设,着力研究和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要认真抓好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与教育,尤其要抓好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教材、师资队伍、教学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三进”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研究制定我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规划。

  (2)积极调整和改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结构,建立具有江苏特色、处于学科前沿、结构布局优化、适应“两个率先”要求的优势学科与学科群。要按照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加强文、史、哲、教等江苏传统学科建设,瞄准学科前沿,适应时代要求,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水平。要大力加强我省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的建设,着力建设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和若干个重点学科群,使之成为江苏哲学教学改革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与载体。要积极扶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建设一批符合时代潮流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江苏特色的学科,使之成为我省学科体系建设新的生长点。要加大学科建设的开放力度,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渗透,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省教育厅要根据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牵头对今后8-10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特别是学科建设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作出规划。

  (3)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努力打造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两大学术高峰。要确立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的研究导向,面向现代化建设主战场,关注江苏实际,总结江苏实践,提炼江苏经验,突出“两个率先”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的研究,重点扶持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由省社科院牵头,对全省应用对策研究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作出科学规划。

  要充分发挥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尤其是人文科学的优势,改变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现状,更加重视基础理论研究。要把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把基础学科建设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在研究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中促进各学科门类的发展。要着力改进各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在总结当代中国深刻变革和江苏“两个率先”生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科学概念和理论构架,建立新的学科理论体系。

  (4)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全省公民人文社会科学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发挥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优秀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要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要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并在国民教育中加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不断提高江苏全体公民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要加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突出人才在全国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和研究基地建设

  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基地的建设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相辅相成。要把调整和加强教学、研究基地建设与抓好学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基地聚人才、带学科、造优势。哲学社会科学的专门研究机构是基地建设的重点,尤其要在学科、人才等基础建设方面定好位、带好头、出精品、出人才。

  要明确高校、党校、专业社科研究机构及党政机关研究机构各自的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社科资源的整合重组和优化配置。高等学校担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础科学研究的主要基地,是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最集中的地方,要立足江苏、服务江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江苏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关注重大现实,优化学科结构,追踪科研前沿,促进知识创新,推动理论创新,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两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省委党校是我省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要在搞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同时,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努力做好理论骨干和高层次理论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发挥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应有作用。省社科院作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的咨询机构,要以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重点,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同时在一些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领域,开展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省社科联要充分发挥党联系、团结哲学社会科学界各方面理论研究力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和联络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协调沟通,实施学会管理,扩大学界交流,推进社科普及与咨询,组织社科评奖,构筑学术平台,积极推动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建立健全全省社科联的组织网络。党政机关的研究机构直接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要加强与高校等专门研究机构的交流协作,切实提高研究问题、服务决策的水平。

  要根据条件,在全省再抓一批重点基地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基地和实验室的做法。在建设和管理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研究基地的基础上,再增设10个左右的省级研究基地。按照开放、滚动、竞争、协作的原则,优化内部结构,转换运行机制,通过人才流动、横向联合、项目招标等措施,整合有关社科资源,组织跨部门、跨学科的力量联合进行科研攻关,逐步把它们建设成开放式、高水平的研究基地。在苏南、苏中、苏北有选择地分别设立若干社科研究实验基地,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追踪研究,并作为社科研究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积极扶持民营研究机构的成长。

  四、努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队伍

  认真贯彻十六大“四个尊重”的要求,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实施江苏社科人才工程。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能够代表江苏形象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青年理论骨干。在此基础上,产生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地位、位居学术前沿的一流学术人才,经过8-10年的努力,在江苏形成一支年龄梯次、知识结构、学术层次等优化布局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队伍。

  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既体现哲学社会科学特点,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开放、灵活的人才配置机制,鼓励人才合理流动,注意从国外和省外引进合适的高层次社科人才。试行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研究人员和管理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制度。积极推行聘用制,改革职称制度,完善职称评聘体制,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改革和完善单位内部分配制度,重实绩、重贡献。

  要特别注重加强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大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江苏青年理论骨干。要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对中青年社科人才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实施“江苏青年社科人才培育工程”,加大对青年社科人才的培养力度。在现有省级规划项目申报、社科成果评奖中,设立专门的青年项目。在现有全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中,专门设立中青年优秀社科工作者奖励项目。在现有省优秀社科成果出版资助项目中,设立青年文库项目。在职称评聘、科研工作待遇等方面,对于确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人才要采取相应的优待政策。注重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一定学术造诣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出国交流。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立足中国,立足江苏,放眼世界,放眼未来,努力从人民群众广阔而丰富的实践中提炼研究题材,汲取思想养分,提出真知灼见,创造学术精品。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提倡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五、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顺应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整体化的发展趋势,建立适应社科事业改革发展要求、符合江苏实际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哲学社会科学协调管理机制。要加强党委宣传部门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宏观协调与指导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工作。

  深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体制的改革,增强规划导向功能,改进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省哲学社会科学五年研究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要充分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扶持和引导作用,重点支持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着力推出对现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代表国内一流水平、展示江苏特色和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以重点学科、重大项目为依托,以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促进各部门、各学科之间的协同攻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和科研资源浪费。要按照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改革规划项目的评审制度,由注重课题的设计论证转向对实际成果的评审。实行课题研究招标制,形成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的研究机制。

  完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和人才的评价机制。成果评价要特别注重质量要求,以实际成果质量和实际社会经济效益作为主要依据,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要特别注重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性,注重成果的实际价值,把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作为评价社科优秀成果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理论创新、推动理论与实际结合。要强化人才和成果的评价激励机制,坚持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制度;注重按照“德学双馨”的要求评价优秀社科人才,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奖励制度。设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成果、突出人才奖励制度,由省委、省政府联合颁奖。依法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产权。

  要积极建立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机制。大力推进社科研究与决策咨询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党委、政府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和决策咨询制度,及时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委托社科研究机构开展研究,积极吸收有益的研究成果。建立江苏省重大决策社会科学专家咨询制度、重要政策出台前的社会科学专家听证参与制度。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出版工作。加强江苏社科理论期刊建设,提升重点学术理论期刊水平,建设一批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名刊;加强重点报刊的社科理论宣传工作,加强社科优秀成果的宣传、普及与推广。

  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对外开放。扩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注意引进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研究方法、管理经验。把江苏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推向全国、推向世界,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战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扩大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内国际影响。在扩大对外交流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照抄照搬、食洋不化,坚决抵制反动、腐朽的思想文化的侵蚀。

  改革和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微观管理与运行体制。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的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方式,增强体制活力,壮大发展实力,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运行机制。高等院校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改革。要以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效果为重点,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聘用制,把学术造诣高、讲课效果好的专家学者吸引到教学第一线。在全省高校试行哲学社会科学首席教授制度,以此整合教学研究力量,优化学科梯队,为形成具有江苏个性的学术流派和学术风格创造条件。

  六、增加哲学社会科学经费投入,努力创新投入机制

  哲学社会科学主要生产公共产品、产出社会效益,国家财政拨款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主要经费来源。要不断加大省、市各级财政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支持力度,确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研究与发展的必要经费、并视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成立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政投入要突出重点。加大省级财政对哲学社会科学经费的投入力度,继续设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江苏重大实践课题的研究;用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江苏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资助重点社科学术著作出版、扶持省级重点学术期刊等方面。

  要逐年增加财政对高校、省社科院、省委党校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科研经费投入。投入资金以专项拨款方式,主要用于扶持和资助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学科平台建设、应用对策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研究。加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应依照省一级的规定与做法,积极安排本级财政设立本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研究方面的专项资金。

  要拓宽社科经费投入渠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和研究领域,要逐步建立起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实行多渠道经费投入。适当借鉴吸收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有关操作方式,更加灵活地增加社科研究经费投入。要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向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捐赠经费。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合法的有偿咨询服务。

  要创新投入机制,引进项目化管理方式,采用合同制,实行招标制,改革投入体制、投入程序与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良性循环、运转高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经费投入机制。要讲求投入效益,加强经费投入的中间管理,注重经费投入的产出数量、质量与效益的统一,促进多出精品力作和拔尖人才。

  七、切实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要切实把繁荣发展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目标,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要努力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配齐配强哲学社会科学单位的领导班子,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导班子成员的轮岗交流,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机构领导干部到党政机关定期挂职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经常向他们提出一些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注意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中。省委和省政府在这方面要带好头。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创设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双百”方针,鼓励大胆探索,推动理论创新。注意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正确处理好思想理论领域的问题。重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宣传阵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论坛、讲座的管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各类协会、研究会的引导和管理,加强对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上哲学社会科学网站和论坛的引导和管理。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密切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系,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倍加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劳动,倍加关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队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发挥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广交朋友,增加了解、增进感情,树立服务意识,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文件200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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