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陈少峰教授在企业家培训班授课时总结了目前我国一些机构、企业和主管部门在推动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践中存在的20个误区。他认为,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朝阳产业,有无限的发展前景,正因如此,国家把发展文化产业、提升软实力放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但一些地方政府冲动、盲目性发展,不仅不利于、并且会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很大的贻误。这20大误区具体表现在——
第一,硬件思维,成为硬件堆积的基地。许多地方大搞博物馆,一些公司的软件性质的经营收入根本抵不上企业在硬件上的大规模投资。一些主题公园是建筑物的堆积,而有些产业集聚园区甚至最后成为半拉子工程。 第二,把文化创意产业等同于文化或者创意,忽视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的要求。许多产业园只有创意没有产业。
第三,把历史文化和文化底蕴等同于文化创意产业,忽视文化产业是现代文化娱乐和当代艺术设计的产业,有时甚至把搞祭祀活动或者建设什么文化标志园作为主打。
第四,拿历史文化遗迹和国宝开刀。成为“吃史”派“吃古”派,或者忽视历史文化保护的必要性。
第五,大搞精英文化和阳春白雪文化,忽视大众文化和大众娱乐,忽视青少年消费者作为主流消费者的地位。
第六,忽视文化旅游要盘活夜间消费的特点,仍然沿袭“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做法。
第七,忽视内容为王的特点,不在内容创意上下功夫,而是粗制滥造或者模仿抄袭,包括许多地方的实景演出就是典型例子,特别是北方大半个冬天基本上不能在室外观看演出。
第八,忽视发展规模化的产业,总是在规模小甚至没有收入的产业领域打转,忽视具有前瞻性未来性具有高附加价值的产业,仍然是制造业产品意识。
第九,对于品牌化项目没有长期培育意识,一些可以做大的国际展览、论坛和活动,都没有做到位,浪费了许多机会和资源。如轮流在不同地区举办论坛或者展览等。
第十,忽视“王者通吃”的特点。比如忽视网络游戏产业前十位的企业占据市场份额90%以上的事实,一味蜂拥进入网络游戏领域。
第十一,产业集聚园成为形式上的缺乏产业集聚的产业园。就是一个公司成为一个产业集聚园,实际上它是某企业的总部或者办公楼,而不是产业集聚园。
第十二,成为房地产项目。地产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其它文化创意内容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收入。
第十三,成为政府的形象工程。一些大型项目或者集聚园、基地缺乏规模收入,或者缺乏产业集聚度,因而成为政府持续补贴的对象,政府的负担持续加重。 第十四,某些个人变得富足,但是文化创意产业不发展。如某些基地或者园区的主要特点是文化艺术的集聚,主要扶持艺术家,而不是企业;许多艺术家的交易是私下交易。
第十五,忽视文化产业是十几个门类的产业之间纵向和横向的产业链,缺乏产业链发展规划。许多项目仅仅是同一种产品的集散地,如影视或者动漫节目制作,缺乏产业链形态的经营。 第十六,不相干的内容为主。许多集聚园区的经营内容和文化创意产业不相干,如一般品牌企业总部或者一般的硬件IT企业,以及仿古建筑商场等等。有些园区缺乏规划,只要愿意进来的企业,不管经营什么内容和经营素质就引进来,结果缺乏对大文化企业的吸引力,最终变成一个一般的商业中心。
第十七,市场需求不足,园区规划盲目。许多园区规划有创意的产品,但是缺乏市场导向意识,变成艺术创意的展示场所而不是文化产业集聚园。同时,缺乏品牌拉动效应。一些园区规模小、集聚化程度低,缺乏品牌效应,变得名存实亡。许多园区缺乏产出比的规划和投资预算,硬件投入大,结果长期亏损。
第十八,缺乏特色。特别是一些产业的定位雷同,没有根据区域的特点和优势来发展特色产业及其产业链,也就缺乏竞争力,许多城市缺乏准确合理的形象定位。
第十九,缺乏大市场意识,忽视本地消费能力的制约,也忽视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重要性。 第二十,忽视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重要性和培养人才的艰巨性,也没有积极投资和培育推动产业发展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