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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错位的角色边界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05-13 10:14:00

  特邀专家

  姜明安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明高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应松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黄苇町 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

  刘庆龙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公务员做生意的种类越来越多

  可以说社会有多少种经济体,公务员就有可能介入多少种;有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而公开鼓励的,也有公务员出于种种考虑秘密进行的

  人民论坛:自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党政干部或公务员经商、做生意的现象就一直存在,这种现象呈现出怎样的发展演进脉络?新时期又有什么新的特点?

  姜明安:上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社会刚刚开始转型,这种转型必然要求人才资源的配置与之相适应。但是,在当时的中国,人才,特别是精英型人才,大多集中在政府机关。政府机关人才过剩,人浮于事,而市场却人才奇缺,特别是管理型人才、开拓创新型人才奇缺。但是,由于当时中国不仅人才资源市场尚未形成,而且“官本位”观念太强,很少或几乎没有官员自愿辞官而去冒市场竞争的风险。因此,这种人才资源配置失衡的调节任务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担,而不是由市场来完成。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如停薪留职、经济补偿、优惠贷款、减税免税等,鼓励和推动官员“下海”经商办企业。现在来看,当年政府鼓励和推动官员“下海”经商办企业的政策无疑是正确的。

  王明高:改革开放之前,不存在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而改革开放之后,则出现了个体经济和一些暴发户,各行各业都在经商办企业,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人子女等做生意的现象开始出现,并产生了很多负面效应。

  应该说,基层公务员做生意不是普遍现象。但是现在基层确实存在着,这有几种情况:第一种,主要是经济比较困难的县为了发展经济,但是资源有限,于是就鼓励有经营头脑的领导干部去经商,即招商引资,按照他们招商引资的数额给他们一些费用的补偿,这是政府为了发展经济的一种鼓励措施。

  第二种,有的人在当公务员期间掌握了比较多的社会资源,如与某个矿山的老板建立了很密切的关系,或者他的家人朋友在某个领域做生意。先作公务员然后再辞职做生意的人,往往是在现在从政的时候为未来做好铺垫。

  第三种,有些比较清闲的单位,或者人多事少的单位,或者不是很重要的部门,平时空闲时间比较多,而单位经济效益又不好,所以单位允许个人停薪留职去做生意。

  第四种,有人在单位受了处分,或者人际关系不好,或者出现了什么变故,使得他不能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而辞职去做生意。

  应松年: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经历了两方面的变化:其一,由公务员亲自经商办企业转变为公务员的配偶、子女等利用公务员的职权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其二,经商办企业的形式越来越多,由传统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演变为从事有偿中介、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形式,监督难度日益加大;其三,对公开兼职的情况,如厅局长兼董事长、总经理等现象,虽三令五申禁止,实际上仍广泛存在,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机制。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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