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工返乡问题必须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从远处着眼,从近处着手,夯实城乡统筹的“五个基础”,实现标本兼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出现过三次较大规模的农民工回流高峰。第一次是1989年—1991年,主要是由于当时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和治理整顿造成的;第二次是1998年—2000年,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和乡镇企业改制造成大量工人下岗,作为下岗工人再就业的竞争对手,农民工被许多城市出台的歧视性政策“赶回”农村。
与前两次农民工返乡潮打上的计划经济烙印不同,本次农民工返乡潮更多地具有市场经济色彩,是由于经济下行导致就业需求萎缩所致。然而必须看到,经济的波动仅仅是直接原因和表象,城乡二元结构才是造成此次农民工返乡潮的根本原因。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存在,农民工始终被甩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之外,处在产业的边缘、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权益也不能很好地得到落实,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困难重重,许多农民工一旦失业,生活很难得到保障,只能重新返回农村,靠原有的土地维持生计,这就是本次农民工返乡潮形成的深层原因。
既然如此,解决农民工返乡问题就要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从远处着眼,从近处着手,标本兼治。
一、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农民工职业素质,解决劳动力供需结构矛盾,提升城乡统筹的智力基础。大幅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 努力提高培训的参与度,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建立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二、加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力度,提升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本身对农民的吸附力,增强城乡统筹的产业基础。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用工业化的理念指导现代农业,加大先进、适用的高新技术、工艺流程、设备和管理方法的引进, 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走规模化经营道路。要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上档次农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完善农民创业培训与扶持体系,鼓励引导扶持农民工自己创业,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拓宽城乡统筹的工商基础。设立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资金,并充分运用财政、扶贫、支农等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财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四、建立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夯实城乡统筹的社会基础。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缩小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差距,清理和废止针对农民工的各项歧视和限制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问题。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减少农民向城市的无序流动。
五、加大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力度,增加中西部地区的就业容量,减少农民工超大规模的跨省单向流动,均衡城乡统筹的地理基础。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积极引导”的原则,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重大项目要适度向中西部倾斜。深度挖掘中西部的资源优势,加快中西部地区二、三产业发展,提升中西部地区综合发展水平,促进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者系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