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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价值导向与精神追求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09-06-26 10:30:00

  尽管文化的形态和作用极为广泛,但最高层次上的文化理念,则永远都是一种以思想、精神、道德、情操、信仰和追求为质点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并由此而外化为人们美好的社会愿景和高度的行为自觉。这也就是说,只有先进的文化,才能赋予人们以正确的思想、崇高的道德和远大的理想;而又只有在正确思想、崇高道德和远大理想的支配下,才会使人们形成良好的社会期待和产生高度的文化自觉。因而,积极进步的、具有时代精神、民族特点和社会担当的价值导向与精神追求,永远是文化的生命线。

  价值导向与精神追求是文化创造的精魂。文化的价值导向主要是指:文化以其科学的价值判断和先进的价值指向,在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中所具有的积极的引导与推动作用。而文化的精神追求,则主要是指文化对先进思想、崇高道德的涵寓及其所产生的巨大而良好的社会效能。一切文化创造、文化形态、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论其表现什么内容、采取什么方式、具有什么特点、追求什么目标,其在终极效能上都应当和必须具有这样的价值和作用。古往今来,凡是被历史钤印、社会肯定、大众认同的文化产品,其在本质上都应具有这个特点并能够发挥这种作用。《韩非子》中说:“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其“义”就是对文章价值导向的强调与凸显。《论语》强调“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否则,只“陈其数”而“失其义”,写得再多也不会有什么价值。在这里,“义”对于文化创造来说,既是价值导向,又是精神追求。这一为文的原则,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同时也以极为强势的力量构建了中国的人文精神,塑造了中国的文明形象,并使从屈原到鲁迅的几千年中国文化始终都强烈地秉承着以“义”为核心的精神魂魄与价值追求。

  任何有价值的文化创造,都应当、必然和必须在这个前置与结论之间进行个性化的创造性活动。从前置到结论,这不但是一个极其广阔的社会和文化空间,而且更是一个充满生力与魅力的思想空间和美学空间。所以,它完全可以给大容量和高品位的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提供最为丰富的养料和极其优渥的条件,以其特有的精神内蕴与美学资源促使文化精品的产生。其实,任何文化精品和文艺佳构的产生,就都是发生和发展于这一特定的思想空间与美学空间之中的。之所以如此,惟因这个空间从来就是以正确而积极的价值标准与价值追求作为矩范和动力的。一旦有了这个前提条件,任凭作者纵横捭阖、恣肆挥洒、率性驭笔,也都可以做到“不逾矩”,不论他写什么和怎样写,都会始终流溢着思想的新潮,闪耀着艺术的光彩。

  社会是发展的,时代是进步的,人以及人的思想内蕴、精神诉求和生活方式等,也都是在不断的流转和变革中寻求着新的突破和实现着新的提升的。与此同时,文化自然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绎和流转。而其中的变革和创新则是文化获得激情与诗意、实现发展与提升的有效方式和必经路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凡“变”必升、凡“新”必优,关键还在于变什么?如何变?究竟“创”在哪里?“新”在何处?因为只有在因“变”而达优、因“新”而臻美的情况下,“变”和“新”才会具有创新价值和发挥积极作用,也才真正是本质意义上的变革与创新。

  缺乏精神含量无法酿造优秀的作品。显然,对于现在兴时行世的流行文化来说,并不是主体缺乏才华、知识、技能以及对精神创造和艺术创新的激情、向往与追求,更不是客观上不具备酿成足以立世、铭世、传世之文化巨人与文艺杰作的环境、条件与资源,而在许多时候和许多情况下,所缺乏的恰恰是科学、正确、积极、先进的价值导向与精神追求。当然,这种缺乏并不是时代、社会和生活造成的,而主要还是文化主体在创作思想与创作实践中,对正确、先进的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的自觉不自觉地排斥、放逐以至消解所造成的。比如,在以私人话语和个体经验为主要依托的创作中,对公共价值的稀释;在通过隐私的裸露和欲望的舒张而凸显自足自恋心理冀求的过程中,对大众情怀的闭锁;在沉溺于琐屑乃至低俗的时尚刺激与小资情调时,对崇高与正义的悖逆;在着意表现“本能化”、“生理化”、“感官化”、“欲望化”的过程中,对伦常世理的否抑;在所谓纯“娱乐”、大“恶搞”、土“调侃”、洋“戏谑”的颠覆性叙事中,对良知和理性的撕裂;在曲意改变向度、刻意寻觅卖点、纯然追求享乐、极度崇尚消费的所谓“时尚化”和“私人化”行文中,对文化道义与社会良知的销铄等。

  所有这些现象,都程度不同地在某一文化层面上表现了对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的放逐与亏缺。因为一切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在本质上就都是一种趋新、求真、弘善、臻美的精神创造与思想引导,就都是一种对良知和道德的救赎、升华与强化。所以,在其创造机制和社会功能中,一旦被生理化取代了社会性、娱乐化屏蔽了义理性、利欲化腌渍了功德性、恣意化支配了规约性、附庸化替代了先导性、低俗化消解了崇高性,那它就必定会在失去本体价值的同时也失去其本应具有的社会意义与审美功能。其结果,就像马克思所断言的那样,精神产品及其创造者们一旦将高筑于民族利益和人民立场之上的崇高、正义、公理、奉献等观念、情感和追求“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的时候,那它就必然会在形态、性质和功能上变为精神的疣物,其价值和意义的畸变与消解自当在所难免。

  积极的价值导向与精神追求赋予伟大作品生命力。新时期以来,我们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显然已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流转期,这不仅得益于宽松的政治环境,而且也得济于良好的社会条件。文化观念、文化形态、文化结构、文化范式、文化语境,乃至文化的表达套路和实现方略等,都在大范畴和深层次上发生了变革和进行了创新,遂使整个文化面貌焕然一新。这无疑是值得肯定和庆幸的。但也正是在这种由快速流转和现象纷繁所造成的热闹景象中,却往往淡化了对价值导向的循守和对精神追求的热忱与执着,并由此而造成了一些文化产品的思想虚脱与精神贫乏。这一点,在文学创作中的表现尤为突出。尽管“新锐”、“前卫”、“新写实”、“后现代”之类的口号和旗帜层出不穷,但却鲜有力可扛鼎的作品出现;尽管“奇幻”、“悬疑”、“侦探”、“盗墓”、“穿越”、“耽美”之类的名目和称谓让人目不暇接,但却越来越使受众对文学的热情与眷顾趋于冷淡和消敛;尽管现在每年的长篇小说出版量很大,随便一个年份的作品产量都可大大超过前十七年的文学出版总量,但其所葆有的艺术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却越来越萎缩、越式微,就连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也难得让人悉数记住和叫出它们的名字。而就作品本身而言,关键又在于文学的生活底子虚了,目标追求变了;真情实感少了,主体欲望多了;思想内蕴小了,外部形体大了;艺术功力差了,私语雕痕多了;责任意识弱了,自恋心理重了;“大我”、“主潮”淡了,俗情琐务浓了;人民大众远了,审美眼光短了;时代精神稀了,“自我表现”强了。凡此种种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的易质与缺位。对于伟大的时代变革和社会发展不起什么作用的文化产品与文艺作品,自然不会赋有可贵的价值和意义,当然,也就自然不会得到大众的接受和社会的认同。这,绝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结果。

  伟大的时代,应当产生伟大的作品,也最有条件和可能产生伟大的作品。关键就在于创作主体写什么和怎样写。而写什么和怎样写所检测和考验的不仅是作家的智能、技巧和才情,而且更是作家的眼光、胸怀和见识,当这一切都在时代精神与生活资质的调动下逐渐聚焦于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这一质点与亮点上的时候,创作也就自然会进入最佳境界,并有望成为精品与宏构而熠然问世。这并不是梦想,而是充满热切期望的预言。因为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一旦回到正确、积极、先进、丰赡价值导向与精神追求的驭动之下,它就自会焕发旺盛的生力和结出丰硕的果实。

  如果说文化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心灵和大脑,那么,正确、积极、先进、丰赡的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则就是最能赋予这心灵和大脑以旺盛创造力的血脉与经络,并由此而为文化筑起永具活力的生命线和价值链。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艾 斐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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