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常熟市把加快推进水稻产业化发展作为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供给、带就业、促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上下联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探 索 的 背 景
常熟市推进水稻产业化经营,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动因:
1.上级有要求。首先,从保护粮食安全的战略考虑,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出了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及生态补偿的具体措施,在取消“皇粮国税”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强化了“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在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的大背景下,江苏省启动了“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苏州市制定了“百万亩优质水稻”产业规划,常熟积极响应,与之相配套,提出加快推进水稻产业化,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其次,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考虑,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的全新思路。常熟在对照反思中,提出重点发展水稻产业化,完全切合当地实际。在现有农业五大主导产业中,水稻产业离现代农业的差距最大,大部分仍处于分散经营、传统种植的状态,急需转变经营形式和发展方式。再次,从建设生态农业的角度考虑,国家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并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水稻业是农业生态的基础产业,也是区域自然的生态系统,具有明显的生态保护调节功能。常熟推进水稻产业化基地建设,符合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系统,提升农业发展后劲。
2.生活有需求。有道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水稻作为粮食作物,从古到今是当地人的主要食粮,社会依存度高。常熟历史上因水稻为主体的农业“年年丰收年年熟”而得名,稻米生产历来是“鱼米之乡”的优势特色产业,也是常熟农业资源最大的一块产业。即使到了工业化、城镇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尽管水稻收入在一产和农民纯收入中的占比很小,但“无粮不稳”、“吃饭问题最大”仍然是不可争辩的客观事实。常熟对良田实行永久保护,建设水稻产业化基地,既是一个“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长远大计,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
3.农民有企求。常熟处于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大量农村劳动力早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稳定就业,很多农户承包土地种植成为“兼带农业”、“口粮农业”。为使“农户不想种的田有人种”,让“想多种田的大户有田种”,实行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建设水稻产业化基地,无疑是深受利益各方欢迎、支持的多赢举措,也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 进 的 措 施
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建设现代农业,提高规模效益,使水稻产业化成为集聚农业生产要素的平台,带动农民增收的载体,展示常熟新农村建设的窗口,2008年10月,常熟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水稻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实现水稻生产“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经销产业化”的产业发展目标和2009年全市水稻产业化基地规划面积为10万亩,至2011年规划建成相对连片的水稻产业化基地20万亩的具体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村级操作、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花三年时间,着力建成一批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有资质农民适度规模经营,农田基础设施完善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永久性保护利用的水稻产业化基地。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如期实现,常熟市采取了6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把水稻产业化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大局中整体考虑,统筹安排,建立了市推进水稻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正、副组长,政府办、农林局、农工办、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水利局、科技局、粮食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具体负责全市水稻产业化工作的协调监督、基地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明确市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各项工作,加强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技术服务指导及协调工作;农工办负责做好土地流转政策业务指导工作,统一土地流转的合同文本,并牵头考核验收;国土部门负责对上争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并落实农业设施用地;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年度扶持资金和本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并会同做好考核及政策兑现工作。与此同时,明确各镇、村相应组建专项工作班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
二、科学制订规划,构建种植基地。从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出发,重新审视和科学定位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确定了“水稻为农业主体产业,水产和水果(园艺)为农业重点产业,畜禽为农业调整产业”的新思路。为保留常熟“鱼米之乡”的特色,巩固发展传统优势农业,将优质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在此基础上,依据常熟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结合各镇、村资源条件,合理布局全市粮田永久性保护和水稻产业化基地,至6月底,全市累计形成百亩以上规模化水稻种植基地已达到9.3万亩,其中虞山镇接近3万亩,古里镇、支塘镇、海虞镇、辛庄镇、尚湖镇已超过或接近1万亩。预计到今年底可超过10万亩,圆满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三、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了尽快改变常熟现有35万亩水稻面积,分散在13万农户种植的传统农业格局,解决好部分地方农户“有地不想种、想种没有地”的现实矛盾,打造好水稻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平台,常熟市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用“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方法,实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条件、有标准的统一、成片流转,不搞自由流转和分散流转。为确保水稻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永久性和流出土地农民经济收益的稳定性,市里统一设制了“一个门槛、两条底线”,即参与竞标的承包者必须是具有本地户籍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农民;承包户缴纳的土地流转费不低于每年每亩300元;补偿流出土地的农户不低于每年每亩600元。为鼓励有关村加快推进粮田永久保护,水稻产业化基地建设,市出台了生态保护调节补助政策,市财政对水稻产业化基地内规模流转的粮田,给予村每年每亩200元的生态保护调节补助,镇财政同时配套每年每亩100元补助。承包大户资质条件和产生办法具体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古里镇规定承包大户参与竞标须符合“三有一无”资质,即有资金自筹能力,有水稻种植经验,有社会良好信誉,在村里无欠款记录。报名时还须缴纳每户1万元竞标保证金。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竞标产生水稻生产专业大户447个。
四、改善生产条件,加大扶持力度。将水稻产业化基地内小型水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列入公益性投入范围,逐步加大市、镇、村对农田基础设施、小型水利、绿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农田设施配套水平,营造良好的田容田貌。并规定,以村为单位,按照承包土地总面积不超过3%的农业设施用地标准,配套建设必要的仓库、场地、机房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对承包大户在农机补贴、农田基本建设、新品种应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仅在2009年上半年,全市新增高性能插秧机800个标准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300台,占全省新增总数的1/4,购置总投入达2700万元,市级以上财政补贴总额达1823万元,有望成为今年全省新增的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市(县)。
五、组建合作组织,提升米业品牌。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流出的土地组成股份合作社,以村委会为发包主体,实行“公开承包、定额上交、规模生产、超减产奖赔、米业运作”的方法,增加村级财力。鼓励贫困村、偏远村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抓住建设水稻产业化基地的机遇,利用集聚的土地资源建办集体农场,通过集体经营增加村级财力收入。组建全市性米业合作联社,重点镇建立合作分社,合作社一方面组织专业户进行生产交流和技术帮助,另一方面成立米业公司,统一品种、技术,统一收储、加工,统一包装、品牌,实行产销对接,打造常熟优质大米品牌,提高稻米附加值。
六、坚持典型引路,放大示范效应。2009年重点选择水稻面积多、村级班子强、经济基础好、农民积极性高的村,作为实施水稻产业化生产的首批示范基地,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帮助农民富,通过每年建成一批千亩规模的高标准水稻产业化示范点,几年发展壮大连成万亩规模的现代化优质水稻示范区。已规划启动、初具规模的古里坞坵万亩优质水稻基地、辛庄朱家桥万亩优质稻米基地、尚湖常兴万亩优质水稻基地、康博生态农业有机稻米基地,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发 展 的 思 考
常熟市的水稻产业化发展已呈现良好开局,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大力推动;需要各条线部门认真履职,合力服务;需要农业主管部门创新思路,尽力作为;需要广大农民群众顾全大局,全力支持;需要全体承包大户辛勤劳动,奋力拼搏。为此,提出五条建议:
一要强化宣传引导,统一发展共识。推进水稻产业化发展是一项涉及“三农”的重大系统工程,政策要求高,建设任务重,各种矛盾多,必须高度关注各地推进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多做一家一户、一人一事的疏导和转化工作,让广大农民知晓规划方案,了解补偿政策,消除“三怕”(一怕补偿政策变、收益无保障,二怕今后粮价涨、失地饿肚皮,三怕大户不再包、随时退还田)疑虑。通过反复宣传,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干手干脚”稳拿600元(每年、每亩),达到流出土地农户家家自愿签字,户户自觉支持。镇、村领导也要克服“三怕”思想,即一怕集中整合难,二怕群众工作烦,三怕无钱办事、吃力不讨好,做到依法有情操作,切不可强迫命令简单化,也不可放任自流自由化。
二要强化规划引导,细化生产布局。根据苏州市下达常熟的水稻永久性种植指标,在全市已完成10万亩水稻产业化基地种植的基础上,对如何全面实现2011年20万亩规划建设任务及早调研,合理规划,上下结合,科学论证,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新发展10万亩规划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镇、村,直至组、户、田块。规划一旦确定,应长期固定,永久保护,严肃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保不再发生过去大量农业示范方大多变成工业开发区的现象。
三要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基础设施。由于水稻产业化基地大都建在地处偏僻且经济薄弱的村,原有农田基础设施普遍存在老化、失修、迟后、脆弱的现象,村级现有财力又无法承担大量配套建设任务,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新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以工建农、以城带乡的现代农业发展机制,逐步形成承包大户积极筹资筹劳,政府财政持续以奖代补,政策性水稻保险抵抗风险,金融机构降低门槛提供贷款支持,粮食龙头企业提供仓储深加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开发的配套协作新格局,确保水稻产业化发展必要的防洪排涝、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土地整治、林带绿化、耕作机械、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目前应集中财力,多措并举,先行建成一批“田块成方、道路成框、沟渠成网、绿化成行、耕作先进、科技覆盖”的高标准水稻生产基地,使之成为永久性保护、永续性利用的水稻产业化样板。同时,进一步细化对村发展水稻产业化基地实行生态保护调节补助政策的操作办法,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对基地内单个承包规模暂不满100亩或非本地户籍农民承包种植的,规划确定今后2年内可以达标的,给予相同待遇的照顾补助,防止因村财力贴不起,流出农户得不到,致使规模承包地回流解散。还要注意运用政策杠杆,强化水稻产业链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培育产业集群。
四要强化考核引导,创新流转机制。根据新承包人年龄偏大(平均50岁,最大69岁),经济实力偏弱,且种田经验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很难避免个别承包户出现承包期内无法履约的情况,今年夏种已出现全市化肥销售总量明显减少的情况,可能与部分承包户惜工惜本、资金短缺有关。建议抓紧探索建立承包业绩考核考评机制、承包风险防范预警机制、承包退出转包处置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承包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个别无资质、无实力、无信心承包经营,想打“退堂鼓”的,在尊重承包户意愿基础上,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大户之间依法、自愿、合理流转,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要强化科技引导,搞好上岗培训。针对本轮承包新人多和村分管干部新手多的现状,组织开展专门的水稻生产实用技术、农机操作技能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免费培训,鼓励青年农民参加农业学历、职称教育,采取长短结合集中办班、分期分批轮训、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信息平台等多种有效形式,逐步把承包大户和村分管干部培养成为熟知安全生产标准,精通科学生产技能,具备市场经济头脑,善于经营管理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和指导者。并强化科技支撑,引导水稻产业化经营合作社和种田大户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加工增值率,促进增产增收、节能减排。
(执笔:常熟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万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