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积极提升办案质效
文·王正宇
近年来,南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办案思路,强化办案措施,努力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尊重和维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该市纪委结合依纪依法办案的一系列创新实践,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规程》,推动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无论是案件初核,还是立案调查,对调查对象采取有关措施,都严格执行《规程》,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同时严格遵守初核、立案等各项程序性规定,尊重调查对象的申辩权和人格尊严,切实保障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由于调查有据、程序合法、措施得当,大大减轻调查对象以及有关涉案人员对抗组织调查的逆反心理,为案件调查顺利推进打下良好的法纪基础。
坚持做好思想转化,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调查全过程。注重抓紧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谈话突破、巩固证据和法纪处理等各个环节,坚持做到案件调查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案件调查到什么时候,思想政治工作就延伸到什么时候。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被谈话人的思想状况,把法纪的严肃性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机结合,促进调查对象和有关涉案人员思想认识的提高和心理状态的稳定,为调查对象抓住机会、争取主动如实向组织讲清问题、诚心接受组织处理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办案理念,激发调查对象配合组织调查的内在动力。在查案实践中,坚持多措并举,践行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注重激发调查对象配合组织调查的内在动力。在日常生活上,针对调查对象不同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个性特点,安排科学合理的休息、饮食、医疗等活动,维护和保障调查对象的休息权、健康权等权利;在情感关怀上,从组织调查的原则、真实的案例以及人文关怀等层面,及时化解调查对象的对抗心理、侥幸心理和畏罪心理等不良心理,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诚动人;在家庭生活上,及时了解调查对象家庭成员的思想和生活状态,根据实际情况以组织的名义给予关心和帮助,努力营造社会、家庭和个人配合组织调查的良好环境。
泰州市
认真追缴赃款赃物
文·卜 波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经济类案件中,把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摆在重要位置,总结和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追缴、处置赃款赃物的方式方法。2003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00余件,追回赃款赃物近8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100余件,个案金额最高达3亿多元。
深化认识。随着查办腐败案件力度的加大,腐败分子对赃款赃物的处置也频换手法。他们除采用藏匿、转移等手段外,还以多种投资方式“漂洗”其非法所得使之合法化。该市坚持将追赃与突破案件摆上同等重要位置,牢固确立追缴赃款赃物是加大腐败分子腐败成本和风险的理念,确立追缴赃款赃物是查处腐败案件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的理念,确立追缴赃款赃物是固定经济类大要案重要证据的理念,确立追缴赃款赃物是揭露腐败分子大肆敛财、贪婪成性本质、增强办案综合效果的理念,从而最大限度地震慑腐败分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深挖细查。在正面接触谈话中,采取政策攻心、证据攻心、情感攻心等灵活多样的谈话方式,情理交融,恩威并重,瓦解其心理防线,全面掌握其财产状况及赃款赃物去向。借助近年来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谈话力度,让腐败分子产生无法逃脱惩处的心理;同时适时利用成功查处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认错态度好的违纪人员给予出路。调查中善于发现疑点,把握细节,通过认真疏理前期调查、谈话材料,捕捉疑点,发现并利用书证、言证间的矛盾,穷追不舍,加以突破。
把握政策。一旦发现腐败分子的赃款赃物,要问清、查明现状,制定周密的取赃方案,严守秘密,确保安全。取赃过程中,措施要得力,行动要果断。腐败分子聚敛的不法财产来源复杂,有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有收受礼品礼金违纪所得,有赃款投资收益所得,不一而论。因此,要区别对待,确保赃款赃物依纪依法收缴。对暂扣的存单、存折等有价证券,有关投资、债权以及房产、车辆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上交国库。
江阴市
实现良性互动
文·仰朝晖
近年来,江阴市纪委着力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查案实践中,突出以下重点:
注重质量,着力查处有影响的经济案件。查处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三任总经理前“腐”后继的案件。其中刘某贪污800余万元、受贿400余万元,是建国以来无锡地区贪污受贿类案件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同时,深挖线索,查办了该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基建科长等人的集体腐败案。
注重民生,着力查处发生在农村的腐败案件。接群众举报某村村干部的经济问题后,迅速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协调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通过审查财务账目、调查取证,历时一年多查清案件。通过执纪办案,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0余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660万元,受到群众好评。
注重实效,查处影响社会稳定的违纪案件。坚持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案件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腐败案件。近年来,共查处30余名学校、医院领导干部受贿案。去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执纪查案,有10余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党政纪处理。
在发挥执纪办案职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创新协调机制,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建立线索移交制度,确保有案办好。在人员配备上,向办案一线倾斜,形成了以办案室为主、各职能室参与、全委办案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在案件突破上,放手让年轻同志上案件,积累经验。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完善落实信息交换、案件移送、联合查办大要案等一系列制度。协调中讲究艺术,坚持做到牵头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既各司其职,又协同作战。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制定案件检查工作专门制度,确保执纪办案工作规范进行。推行乡案县审、审理助辩制度,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严格履行组织审查报批手续,既选择好实施时机,又善于在采取措施后,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因人而宜、因事而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被审查人员交代问题,确保案件及时突破。
增强发现能力,实现自办案件新突破。在继续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前提下,组织力量深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通过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治理等拓宽案源渠道。强化初核,争取掌握违纪的主要事实和基本证据,并努力做到“突破一个,查清一类”。加强与乡镇、机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定期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会诊”,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下管一级、按级督办”的查案机制。
运用办案成果,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坚持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推行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在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数起案件后,上报《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引起重视,市里出台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剖析整改情况督查工作制度”,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后续督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启东市
审计为反腐大局服务
文/图·倪 斌 施兴昌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查案水平。该局每年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学习经济案件查账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善于从异动的数字、时间以及异常往来中发现蛛丝马迹,掌握针对经济案件主要作案手法的查账技巧。选送人员参加审计署举办的计算机专项培训,邀请审计专家授课,着力提高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技术发现和查找案件线索的能力。
加强协作,建立联动查案机制。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经侦等部门建立快速联动查案机制,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当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认为必须及时侦查的,在第一时间向纪委或检察机关通报情况,请求支持帮助。在重大经济案件查处中,只要纪委、检察院办案需要审计机关配合或先行审计的,立即派出精兵强将,全力支持配合。
加强考核,大力激励查案能手。该局把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将发现案件线索作为对科室考核的重点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2006年,该局在对原水务系统下属8个改制企业审计中,挽回国有资产损失900余万元,移送重大案件线索1件,审计组相关成员受到表彰并获奖励。
溧阳市
实行和谐审理
文·国 中 建 忠
保障党员权利,实行权利告知和审理助辩。案件移送审理后,由案件审理部门向被调查人送达《权利告知书》和《委托助辩告知书》,告知其享有的所有权利。被调查人提出助辩要求的,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公开审理助辩,审理人员将辩论内容写入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或党委会讨论研究,并耐心向受处分党员干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扩大党内民主,实行意见征询。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提交纪委常委会或党委(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前,审理部门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情况,向被调查人所在的党委(党支部)或单位征询意见,并对所征询的意见作补充调查,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纪委常委会或党委会研究处理。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处分决定公示。在征询意见基础上,由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并组织所在党支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拟作出处分的意见向社会公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惩教结合,实行定人帮助。处分决定执行期间,由审理部门加强协调,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和帮助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一名帮助联系人,实施“一对一”帮助教育,做到帮思想、帮工作、帮生活,并与帮助对象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帮助对象同事见面,加强沟通了解,增强帮助的针对性。
丹阳市
探索最佳助辩方式
文/图·陈 卉
丹阳市纪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影响力等不同因素,因案而异,积极探索案件审理最佳的助辩方式。
在错误事实见面时开展审理助辩。在审理阶段见面谈话时,全面履行审理助辩文书的送达,向违纪人介绍助辩、进行助辩等程序,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在切实尊重、维护、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谈话阶段实施简易审理助辩。针对有些案件案情比较简单,但是违纪人又有想法等情况,在审理谈话时直接由助辩人、违纪人谈意见,审理人员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当场答复,并在审理谈话笔录中加以反映。
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开展助辩活动。这样做,一方面在支部大会上听取违纪人本人意见、助辩人助辩意见、其他党员处理意见,可以使违纪事实和定性量纪更加扎实可靠,形成统一的处分意见;另一方面,可以使参会党员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发挥对支部全体党员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以来,对2件案件实施召开支部大会时审理助辩,助辩人提出助辩意见18条,被采纳3条。
(责任编辑 雨 沐)
让人感动的“三步曲”
文·季 佑
日前,高邮市纪委对某乡副乡长冯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处理冯某的过程中,冯某给办案人员留下的不是抱怨,而是真诚的感动。
刚受理此案时,办案人员即与冯某进行审理谈话,明确告知其享有的申辩等权利。因冯某对相关规定不十分了解,办案人员不厌其烦地向他详细介绍审理助辩制度以及具体程序。通过真情对话,冯某表示要委托他人帮其辩护,并向办案人员表示:“你们没有以上级领导自居,所说的、所做的都让我感到踏实,让我感动。”
在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的过程中,办案人员针对冯某及助辩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补充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新的调查基础上认定:冯某非法占有7000多元电话费的主观故意并不明显,其主要问题是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额报销通信费用,按相关规定冯某可以享受的话费补贴还应按标准补发;虽然冯某超额报销了通信费用,但鉴于其为建百万株意杨林、5000亩以上土地复垦等重大项目出差较多的客观情况,宜从轻认定其所犯错误性质。在与冯某核对所犯错误事实时,冯某感动地说:“有些情况我自己都记不清楚了,你们办事认真,调查得这么透,真让我感动!”
案结时,冯某一边拿到了组织处理决定,一边拿到了其按规定享受的2000余元话费补贴,更是感动:“你们处理恰当,我心服口服。”
“让受处分人感动”带来的启示
文·又 言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应如何实践这一思想呢?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力求以人为本。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以人为本就要求我们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关联着广大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时时刻刻都要力求做到以礼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做到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用于指导办案工作实践,就是要对实际案情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细致的调查,科学分析,认清事物本来面貌。查处案件,只有做到实事求是,“对整个案情调查透”,才能为案件准确定性、恰当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确保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要求执纪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则执行纪律和法律。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切实做到出于公心,维护公益;摒除邪恶,弘扬正义;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态度公允,不偏不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