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转变发展方式需要消除体制性障碍,需要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体制,比如平等对待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
我们调查到很多地方有保护本地企业、利用垄断抑制创业企业的现象,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垄断好啊,国家挣钱能增强国家力量。这里有一个很可怕的怪圈,因为垄断容易造成寻租和腐败的蔓延,然后将问题推到市场化改革上,再说要靠加强行政的干预、国家的垄断来杜绝。而越是这样,寻租的条件就越加具备,腐败就越控制不了,因为到处都有寻租的可能性,法不责众。所以说,市场化改革倒退是绝没有出路的。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科技习惯上靠政府主导和规划,政府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这不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政府需要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制定倾斜性的政策,跟市场的力量形成合力,而不是简单依靠规划、认定等方式。政府首先应该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此外还要提供共用性的技术。日本在实现赶超的阶段,采取了“PPP”的方式,即建立公共单位和私营单位的伙伴关系。例如日本发展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几家大的电器制造商入股,政府对应入股,技术开发成功后,成果成为一个商品,全社会都可以用。后来美国也采用这种办法。还有,政府可以对新产品从公共开支中给予补助,但是应该补助给消费者,而不是补助给定点的厂,是由消费者去选择哪一个产品好。政府要有所不为,不设立过多的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不指定特定的技术路线。各种产业都有不同的技术路线,领导最好不要去指定,因为领导一般不具备判断技术发展的优势,导致技术发展存在很大的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