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飞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经济30年的高速增长中,地方政府的功劳最大。地方政府就像一些巨大的地区“总公司”,尽管“公司”的领导不断升职和更换,但是“公司”的业绩——地方GDP和财政收入却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增长率。“中国奇迹”正是由这些持续不衰的众多发动机推动的结果。
地方政府的“公司化”,不仅表现在其具有像“公司”一样明确的目标,而且还表现在具有像“公司”一样的运作效率上。只要领导做出了决策,地方政府动员、指挥、落实和执行的能力比一般的公司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因为政府不但可以运用财政手段来实施激励和奖惩,还可以运用行政甚至是政治动员来调动其辖区内的所有资源为其决策服务。
如何看待地方政府“公司化”?
首先应该认识到,政府与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公司的目标就是盈利最大化。但政府的目标却具有多重性。地方政府不但应该关注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更加应该关注这个地区的收入分配,应该关注“增长是谁的增长”,谁会在增长中受益,谁会在增长中受损。
其次,效率并不一定是衡量好政府、坏政府的首要标准。政府应该有效率,但有效率的政府不一定是个好政府。政府应该首先追求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最后,对政府的考核不应该只是由上级政府来做。检查评比、奖励惩罚由上级部门来实行,只能培养出“唯上是从”的地方政府。要对政府的行为作出真正有益的评价,舆论和民意的参与必不可少,这才是根治歪风邪气的唯一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