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5月 27 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实行居住证制度。意见提到,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住证。 (6月 1日《新京报》)
明确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住证需要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多年,但时至今天,二元户籍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进城市,在城市化百分比提高的同时,向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也成为城市不可回避的问题。关于在全国推行居住证的表述,目前仅仅停留于“逐步推进”寥寥数字之上,至于怎样“逐步 ”、如何“推进”,都还有待细化。可以断言,在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关于围绕该命题的争论也还会继续下去,但如何解决流动人口问题,不能没有一个时间表。
如何设立全国统一居住证的门槛,也有待明确。 流动人口如何获取居住证?哪些流动人口可以获取居住证?哪些流动人口无法获取居住证?这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与能力。当前,各地各具特色的门槛,正演变为抬高城市藩篱的工具,而破除之法就是设立全国统一居住证的门槛,以保证流动人口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居住待遇。前些日子,《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明示: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换言之,没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就别想在昆明留下来。佛山正在酝酿居住证积分制,不能积满获取居住证所需的积分的流动人口将无法获取到居住证所捆绑的福利待遇。当他们的同事享受养老金、保险金等福利时,他们只能羡慕地张望;当他们的子女长大,往往不得不回到老家上学;就连找份工作,还常常因不是本地户籍而被拒之门外。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根据《意见》精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这表明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让从农村流动出来的人口尽可能地留在本地区的中小城镇,避免涌向大城市。这项政策性规划给人口主要流动方向作了一个明确安排,但现在已经流进大城市的流动人口怎么办?他们要不要回到中小城镇?如果继续留在大城市,他们又该享受什么政策?这些问题都需要具体的解决之策。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而绝大多数城市对流动人口的容纳量却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规划,这就造成了城市在接纳流动人口时缺乏章法,发放居住证时很难做到合理、准确。
“同一个城市,同一种待遇”是大势所趋。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住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实际入手,从公平、效率角度来让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和利益。 同时,也得照顾“既进城者”的情绪,以减少改革阻力。 期待《意见》进行比较全面而周密的细化和量化,给相关问题一个明确的内涵界定,以便于操作,从而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