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沿海具有发展新能源的重要资源
新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等清洁能源。
江苏沿海有近千公里的海岸线,沿海陆域面积和海域空间大,土地后备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新能源的重要资源。
(1)沿海风力资源丰富,据测算约有6000万千瓦的风力发电资源。
(2)连云港田湾是优良的核电场址,具备千万千瓦级核电容量建设资源。
(3)沿海生物质资源丰富,对开发生物能源前景广阔。
二、创建沿海新能源产业基地
发展新能源产业大有可为,是沿海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对带动沿海开发具有战略意义。
江苏沿海开发要以风电和核电为主体,太阳能光伏和生物质能发电为补充,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到2020年将江苏沿海建设成为国家新能源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1)建设“海上三峡”,到202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风电发电,其中陆地风电300万千瓦,海上风电700万千瓦。同时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实现风光互补新能源。开发非并网风电的产业应用。
(2)加快核电建设,田湾核电站在现有两台200万千瓦核电基础上,通过扩建,到2020年建成8台800万千瓦核电基地。
(3)生物质发电重点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展滩涂非粮食生物质燃料发电的研究,发展清洁高效的生物质能源。
(4)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优化风能、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提高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
(5)到2020年新能源发电(含核电)装机占江苏沿海地区的电力比重提高到40%左右。
三、优化沿海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环境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新能源产业,必须把优化发展环境放到重要位置。
(1)建立新能源产业园区。支持鼓励与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在新能源研究方面的合作,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建设新能源创新产业园。
(2)设立沿海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多渠道引进资金,筹建沿海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3)培养新能源产业发展人才。在沿海高等院校设立新能源专业,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展人才。同时引进国内外新能源专业人才。(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首席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