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快令人喜
“以前,找个部委电话,是挺难的事儿。单位曾把每个人掌握的电话汇总,每个人发一份,大伙都当宝贝。现在,上各部委网站看看,电话都在上面。”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一年给自己采访带来的便利,《财经》杂志记者叶逗逗深有感触。
5月11日下午,条例实施一周年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对于实施一年的成绩,与会者高度评价,第一个发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更是声明:“今天我只谈成绩,不说问题。”他把条例实施一年的成绩概括为两方面:一是对信息公开本身的作用,二是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
尽管有与会者笑言姜教授只谈成绩“不符合知识分子批判精神”,但姜明安教授一再强调:“对条例实施的意义,对实施一年取得的成绩,不可低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周汉华同意姜明安的判断。他对成绩做了如下归纳:第一,主动公开是最大亮点。他介绍,专家建议稿和官方起草的最后通过稿的最大不同在于,后者强调了政府主动公开的义务。条例实施一年来,在包括汶川地震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公共事件中,主动披露信息都成为政府自觉行动。
第二,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迈出新步伐。据统计,吉林受理申请4万多件,上海9000多件。
第三,电子政务有了发展。信息化时代,如果信息公开不和电子政务公开相结合,很难推开。可喜的是,过去的一年,各地电子政务有了长足发展。
周汉华认为,“如果把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放在建国六十年的历史中,甚至两千多年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会发现,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绩。”
单兵突进让人忧
同是记者,《新京报》记者钱昊平却和叶逗逗有不同判断。“网上、114查号台,往往只能查到部委总机。通过总机问具体要采访的部门,却十有八九要卡壳。找不到我要采访的人,总机电话有什么用?”他说,有一次实在气不过,他和总机工作人员吵了起来。
《南方周末》记者赵凌,则从媒体应该如何发挥作用的角度谈了看法。她认为,条例实施的意义,媒体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加上一些媒体对这一话题的消极预判,以致有关这一话题零星报道,淹没在一个又一个的热点新闻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走得更好、更稳,媒体应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