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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进城农民市民化的重大举措
http://theory.jschina.com.cn  2010-01-22 15:20:00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明年经济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思路,其中的一大亮点是,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这意味着为进城农民工转换身份,变农民为市民,实现农民市民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长远的和宏观的视野分析,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现农民市民化,让绝大多数农民变市民,“乡下人”变“城里人”。近年来,各地进城打工的农民每年均在1.2亿人左右,有的在城市打工多年,已有了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但他们无法实现身份转换,仍被称为“农民工”,“城里的乡下人”。个中原因,现行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实现农民市民化,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是最大的制度性障碍。

  中央决定放宽对进城农民工的户籍限制,让更多的进城农民变市民,一举多利,好处甚多。一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让农民变市民,可让市民化的农民依靠城市非农产业获得更多的劳动收入;同时通过进城定居农民把农村土地置换给他人,增加农村劳动力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现代化。二是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扩大内需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从投资需求看,让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变市民,加快提升城镇化水平,必然要求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条件,包括城市交通、水电、住房等等。从消费需求看,市民化农民的收入高于农村,市民化农民的消费观念、消费结构与消费模式也不同于原来的农民,其消费需求的扩大是不言而喻的。同时,随着剩余劳动力转移,部分农民变市民,广大农民的收入必将迅速提高,这会促进城乡消费市场长期繁荣,这些都将对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形成强大的持久的内在推动力。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城乡社会。在农村,当下大量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存在,无疑是造成部分农民游手好闲、赌博、打群架,甚至形成帮派的重要因素。农村社会不稳定显然与目前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化推进缓慢密切相关。在城市,这几年大批进城农民工,因享受不到市民应有的待遇,给其工作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实际上在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下进城农民工处于“农村管不到、城市管不着”的状态。况且农民工本身就是个流动性较大的不稳定的社会群体。这个社会群体如果无法融入长期工作于斯、生活于斯的城市,建设城市却不能享受城市,他们是不可能由衷热爱这个城市的。许多调查表明,城市犯罪人员中,农民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放宽户籍限制,加快已转移农民的市民化过程,对确保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乃至国家长治久安均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实现进城农民市民化,还有利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让农民进入开放的现代化城市安家落户、经受城市文明的洗礼和现代文明的熏陶,其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创业理念、竞争意识、言行举止必然会产生深刻的变化,实现质的飞跃,这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的繁荣和社会文明进步都将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放宽户籍限制,让进城农民变市民,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牵扯问题多,需要我们统筹规划,整体联动,各个突破。首先,就户籍制度的改革来说,目标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统一的、流动的户籍制度,实现这一目标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个逐步过渡的过程。我们可分步进行,以渐进方式向这一目标逼近。目前改革的逻辑顺序,可行的操作方法是:对大中小城镇而言,可先开放中小城镇,后放开大城市。对不同人群而言,可按进城时间、就业现状、住房状况等方面设置条件,渐次开放户口准入。实际工作中应该注意的是,在进城门槛的设置上,能低则低;在具体条件的把握上,能宽则宽;在时间部署上,能快则快,力争尽快有突破性进展。其次,就土地制度改革来说,必须加快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流转制度,让进城农民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或者作为资本入股,取得其应有的股权与红利收入。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不再以土地为生的农民逐步向城市转移,变农民为市民。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姜作培   编辑: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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