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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法治政府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03-13 10:43:00  来源:新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持续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紧紧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落实,将法治诚信打造成营商环境最硬内核。2022年,全省3个地区、4个项目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获评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创新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会诊把脉。省委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明确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法治江苏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进行全面准确解读,有针对性地做好问题摸排。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各地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议题。

精准发力整改。2020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积极推动各地围绕短板和弱项进行全面整改。

长效整治提升。对于示范创建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各地抓紧改革创新和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整改中总结固化创新经验。探索“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法企同行”等系列惠民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等。

亟需补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短板

通过示范创建活动,结合中央和全省法治督察、第三方评估,发现了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些问题和短板,具体表现如下:

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些地方特别是县乡层面主要领导对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平等保障民营经济的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一些地区和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手段和措施不多。

涉企政策制度出台有待进一步完善。对照示范创建标准,一些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存在连续性、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地操作流程不够清晰,企业获取政务服务渠道较为单一。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法制规工作,企业主动参与的路径还不通畅。

涉企执法司法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发现,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特别是镇(街道)执法司法工作事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影响了服务企业质效。第三方在评估走访中,个别企业反映执法检查过于频繁,迎检负担较重。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有关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缺乏一些操作性更强的刚性规定,特别是县乡层级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的执行效果有待提升。

普法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忽视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企业法务部门仍侧重风险事后处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企业经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经营行为缺乏规范,诚信意识有待提高,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建设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都把“优化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置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位置。我们要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牵引,从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全流程发力,坚持守正创新,持续优化政策措施,建设更加成熟稳定的制度环境和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行动,组织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摸清“难点”“痛点”“堵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持续完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建议从省级加大统筹力度,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立体推进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持续加强抓“关键少数”力度,持续放大“关键少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巩固省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果。

优化制度供给,提升服务质效。建议更加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经济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前瞻性、创制性立法,加快推动出台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持续开展立法前评估,避免因政策叠加或相互不协调而对经营主体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对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适时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立、改、废、释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

严格规范标准,推进公正执法。建议深刻把握法治为民取向,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要求,主动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等领域示范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工作,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优化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

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社会合力。建议进一步探索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主要内容融入“4·8”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探索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纳入普法责任制考核,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深入实施法治民企建设行动,配合检察机关等部门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遴选一批律师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真正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柳玉祥(江苏省政府参事、省司法厅原厅长)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徐羽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