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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世籍世业”制度下的钦天监
2018-01-22 09:49:00  来源:光明日报

  【史海钩沉】

  钦天监是明代的天文历法机构,执掌天文占卜、制定历法、推算节气、择日堪舆、报时等事务。在崇信皇权神授、天人感应的时代,帝王十分重视天象的变化及其预示的意义。朱元璋曾说:“吾自起兵以来,凡有所为,意向始萌,天必垂象示之,其兆先见,故常加儆省,不敢逸豫。”将政治活动与天象联系起来是历代帝王强调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帝王对“天垂象,现吉凶”的深信体现在天文历法机构的设立和对天文历法工作的重视。

  明朝钦天监的前身是太史监。太史监设立于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次年改监为院。明朝建立后,继承元朝的机构设置,于洪武元年(1368年)改太史院为司天监,后改名钦天监,形成钦天监下辖天文、漏刻、大统历、回回历四科的格局,“掌天文、定历数、占侯、推步之事”。

  钦天监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又承担“洞察天机”的特殊任务,受到明朝政府的重视。明朝对钦天监内部的人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洪武六年(1373年)规定钦天监监内人员“永远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其不习学者南海充军”。钦天监监内官员及“天文生”“阴阳人”具有家族世袭承业的倾向。《明史方伎传》说:“医与天文皆世业专官,亦本《周官》遗意。”天文、历算、阴阳、堪舆等知识和技能专业性、技术性强,家内传习较为普遍,易于形成家族世袭的现象。但明初规定钦天监内人员世业专官,也有当时的时代背景。明朝代元而起,在户役制度上承袭元代。官府所需的各种职役均由相应的户计承担,这些户计“世籍世业”,为官府源源不断地提供役使之人,即所谓配户当差。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令:“凡军、民、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也就是说明朝初年承认并保持了元朝的各种户籍分类。军、民、匠、灶是最常见也是人数最多的户计,其他户计种类繁多,因事而设。官府有什么需要,就会有相应的户计专门供役。其中,阴阳户是与天文、历算、占卜、堪舆诸事相关的户计。

  洪武元年九月,明朝征招元朝天文机构的官员14人到南京,第二年又招“故元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11人。这些前朝的天文官员和技术人员加入了明朝的天文机构,参与新朝历法的编修、天象的占卜以及西域天文历算书籍的编译等工作。还有一些人因拥有相关技能而被举荐、征招入监为官。如汤铭因为精通星历之学,于洪武年间由太学生举荐为天文生,永乐时升任五官灵台郎,成为天文官员。

  无论是前元旧官还是新选人员,这些拥有天文知识的人在明初被吸纳进入钦天监,在世业永充的配户当差制度下,其后代成为后备的天文历算人员,累世有家庭成员进入钦天监任职,或者在地方上出任“阴阳官员”。如洪武年间南直隶上元县人贝琳“幼业儒,慕天官学”,向钦天监司历何洪学习天文知识,被举荐入监充天文生。贝琳因多次随军出征占侯有功升为钦天监漏刻博士,后历任五官灵台郎、钦天监监副等职。其后代鹏、仁、豳、尚质、元桢、字仕等七世均以天文为家学。贝琳子贝鹏由天文生授漏刻博士;贝鹏孙贝豳也担任漏刻博士;贝尚质子贝元桢、孙贝字仕都是天文生。生活于弘治年间的高冕也有相似的情况。高冕的从兄在洪武年间出任地方上的阴阳官,高冕因精通历学得以举荐入钦天监任职,看来高冕的家族长于天文历算和阴阳堪舆。高冕的长子高輗出任县阴阳训术,次子高辅任钦天监五官司晨,可以算是子承父业。正如成化年间钦天监五官灵台郎刘绅所言,钦天监官俱故阴阳官子孙,这正是明初配户当差制度的产物。

  配户当差制度在天文生和阴阳人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钦天监的工作可以分成两类,即天文和阴阳。天文包括天象和历算,阴阳的部分主要是占卜、堪舆等内容。天文生和阴阳人是专门的技术人员,在监内分隶四科供事。阴阳人原则上来源于阴阳户,阴阳人是阴阳户在钦天监内应承的差役,地方府、州、县内也有阴阳学官和阴阳生。监内的阴阳人最初没有月粮,后照天文生例,发放一定的月粮。阴阳人在监内应役后,其本人的民差可以免去。

  天文生原则上也来源于世业子弟。明朝规定天文生年六十以上者,可以申请由嫡男顶补。如果遇到户绝或嫡男艺业生疏,才准许将习业族丁考试通过后收充应役。如果监内缺役过多,户下其他习业子弟也可以入监。一户之下无论多少人充役,只能以祖户一丁为户首,其他人员都要附于祖户之下。这个户籍成为官府勾补差役的依据,而户籍的背后就是一个世业的家族。应役的天文生不仅有月粮,本人免除民差,还可以免家内一丁的民差。无论是阴阳人还是天文生,只有世业子弟应承户役之后才有优免差役的资格,其他不系应役之人不能享受此待遇。优免差役是对世籍世业子弟的一种优待政策,确保有足够的人员能够继承家业。

  钦天监内官生掌握的天文知识可以解读天象变化、占卜星象、预测人事、制定历法,既是王权的倚仗,又害怕其泛滥。朱元璋对天象深信不疑,当然也就忌讳他人窥探天象变化的秘密。因此,明朝规定天文知识只能由服务于钦天监的特定人员掌握,禁止私习天文。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天文历算知识无法广泛传播,但配户当差制度理论上保证了天文历算知识的家内传承和应役之人世代延续。明朝组建天文机构时以天文历算能力为选任的标准,此后户计出身先于技能。世籍世业的子弟拥有被选任为官或入监应役的优先权。

  然而,明初的制度设计无法阻止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从明中叶开始赋役陆续折银,王朝与编户之间的人身控制关系日益松动。无论是钦天监的官员还是天文生和阴阳人,其户计出身越来越多样化。景泰年间主张修改历日时刻值的天文生马轼出身于军匠,显然没有天文世家的背景。此外,天文生、阴阳官生和普通人还可以通过纳银的方式获得冠带出身,取得做官的资格。

  以往多有批评家族世业对技术性职业整体技能水平发展的负面影响。事实上,世业永充、世代相袭并不是明代钦天监天文、历算知识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钦天监官生出身的多样化也很难直接促进天文历算水平的提高,原因在于钦天监只是为政府服务的部门,而不是从事天文、历算专业研究的机构。世业永充的重点在于保证应役之人的稳定和长久,体现的是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一种关系。明中后期,这种关系的改变在钦天监官生出身上多有体现。然而,终明之世配户当差制度及其历史惯性在钦天监内一直存在。如生活于明中叶的吴昊少时有志于科第,但屡试不第。他的祖父和父亲都在钦天监内任职,于是吴昊用其家学补为天文生,后升为五官保章正,成为钦天监官员。此后他在钦天监监正任上干了二十年。吴昊去世时,他的一位家族兄弟吴昪请礼部尚书费宏撰写墓志铭,吴昪本身也是钦天监官员,其孙吴钺是天文生。吴氏一门能有多代多人在钦天监内供职,所凭借的正是明初制定的配户当差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钦天监官生任职、应役的诸种规定。

  (作者:丁慧倩,系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丁慧倩   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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