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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2020-12-22 10:10:00  作者:孔令俊  来源:理论之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前期,我们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赴仪征市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参观了仪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并听取了各地、各相关部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近期,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们组织专题调研组,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课题,赴江都区丁沟镇黄花村、大桥镇花荡村和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等地,实地察看整治项目现场、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干部群众进行直接交流,同时结合全市面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情况,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全市“新十件大事”,高点谋划、高位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居苏中第一,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超90%,近600个村庄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与“把人们心目中的扬州建设好,满足世界人民对扬州的向往”的目标定位还不相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面上工作仍不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启动开展清洁行动的行政村占比虽然已达93.1%,但仍未实现全覆盖,其中开发区、广陵区启动开展清洁行动的行政村占比仅为28%、72%。此外,不同整治任务之间,在推进力度上也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我们实地调研的广陵区,农村公厕改造较户厕改造工作相对滞后,影响了农村厕所革命整体成效。

2、规划调整进展较慢。镇村布局规划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键前提,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是提升整治实效的重要基础。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率约62%,其中宝应县尚处于启动阶段,仪征市仅为20%,距离今年底全部到位的工作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3、管护机制尚未健全。“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运行的如何,直接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能否实现“常治长享”。从调研情况看,截至目前,邗江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地,尚有12个乡镇未设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构、83个行政村未建立长效管护队伍。同时,现有管护人员待遇偏低,年龄结构老化严重,60周岁以上占73.1%、70周岁以上的达11.3%,严重制约了管护实效。

4、整治资金投入不足。随着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现有投入与实际所需资金差距较大。特别是,现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每年每户160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已经不能保障实际工作需求,由于缺少维护费用,部分地区环境整治设备陈旧,后期使用存在隐患。

5、村民主体意识不强。部分村民的生活习惯与现代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还有一定差距,垃圾随地倾倒、家前屋后乱堆乱放的行为仍然存在。“干部做,群众看”现象并不少见,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但究其根源还是主观原因,具体体现在:

1、思想认识不到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多年来,扬州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督查调研中,我们看到仍有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理解不够透彻、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就是抓农村发展、抓农民富裕,没有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对待。

2、主动担当不到位。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经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关键阶段,摆在我们面前的整治任务越来越重、工作推进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大部分地区和部门能够站得出来、顶得上去。但是,通过督查调研我们也发现,一些部门对整治工作还存在躲闪回避的现象,以省级层面任务分工不明确为理由,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有推诿。

3、推进举措不到位。铁肩才能挑硬担,真担当必须有真本事。我们在督查调研中看到一些基层干部虽然干事热情很高,但是在尊重规律、把握规律、顺应规律方面仍存在不足,没有把准基层现状、没有找准工作发力点,面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措施不多、办法不硬,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进度和整治实效。

三、关于下一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对策和举措

下一阶段,我们将始终坚持站在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学深学透、用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扛起责任、勇于担当,创新思路、靠实举措,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全力打造生态文明程度更高、人居环境更优的美丽宜居乡村。

1、突出规划引领。按照“整治讲卫生、传承有特色、留得住乡愁”的目标,抓好规划先行、规划编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各地要紧密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翔实数据、专业意见指导镇村布局规划编制,确保今年底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明确搬迁撤并类、规划发展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为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供科学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专业指导与农民意见相结合的基础上,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系统引领整治项目实施、村庄后续发展,确保到明年底完成3个试点镇和40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单独编制工作。同时,进一步注重统筹谋划、加强工作衔接:一是注重整治任务间紧密衔接,确保在实施阶段、治理措施上系统推进;二是注重与乡村产业发展紧密衔接,充分挖掘乡村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特色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三是注重与生态系统保护紧密衔接,保护好乡村自然禀赋、生态景观,真正做到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2、注重分类推进。把准村庄差异,实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村庄落实不同的整治任务和解决方案。对于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要按照“美丽宜居”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做到重点建设;对于一般村,要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给农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具体推进中,切实做到把好梯次、循序渐进:第一档,是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引领作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自己动手把家前屋后打扫干净,确保村庄清洁行动今年底前完成。第二档,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道路硬化、污水治理等方面加大投入,争取提档升级。第三档,实现生态宜居的目标,确保到2020年打造450个左右美丽宜居乡村和20个以上特色田园乡村。

3、坚持重点突破。进一步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密结合,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污水、厕所、垃圾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突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确保到明年底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90%。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全面推进镇村公共厕所水冲式改造,建立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取缔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同步实施粪污治理,确保到明年底完成2万座农村户厕卫生改造。三是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配套完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等设施,全面建立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明年底建成4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乡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投入力度,加快健全“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年内实现全覆盖。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鼓励社会主体参与乡村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管护人员待遇,调优管护队伍结构,提高管护工作水平。

4、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压实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整治工作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和运行管护等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建设自己的家园。二是完善机制。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牵头召开专项联席会议,认真开展督查调研、综合评估、末位约谈。市住建、城管、环保、卫健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重点任务。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支持,加快健全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三是严格奖惩。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加快落实整治工作奖补办法,更大力度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要持续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共建共享、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扬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孔令俊

来源:理论之光   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