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4月,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经济带应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泰州地处长江之滨,拥有长江干流岸线97.8公里、主要入江支流6条,沿江经济活动密集、开发强度高,抓好长江大保护,我们责任重大、义不容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从9月下旬开始,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调研靖江、泰兴、高港等沿江市(区)生态修复、岸线整治、企业环保等方面情况,在掌握一手资料和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就持续深入推进“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形成了一些思考和打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率先启动“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在生态环境改善、经济转型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全省首创、全国领先的工作经验。
1.完善顶层设计,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制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和八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在更高层面统筹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行环境信访领导包案负责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压实市(区)以及部门责任。优化区域补偿资金分摊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出台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
2. 坚持铁腕治污,沿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抢抓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机遇,率先开展“长江大体检”,先后实施沿江水体治理、长江清废等专项行动,长江泰州段省考及以上断面持续保持Ⅱ类水质。以生态河湖治理“十百千”工程统领水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古马干河整治、如泰运河接通等项目,完成沿江32条县乡级河道、263条村级河道治理。高标准谋划20个长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项目,完成长江岸线造林763亩、森林抚育1025亩、绿化面积83万平方米,“一带两岛三节点”沿江生态走廊建设等做法得到省委充分肯定。
3. 加大投入力度,生态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积极上争国家、省专项资金补助,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护修复,与中江公司共同组建20亿元规模的泰州市长江生态环保发展基金。设立全国地市首家遥感应用基地,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和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装备,实现长江监察执法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全国首创健康长江大数据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讯等信息技术,为长江大保护提供环境决策支撑。
4. 加强源头预防,高质量发展基础逐步夯实。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率先出台《沿江地区生态保护和空间利用专项规划》,近三分之一的长江岸线确定为不开发区域。构建“1+5+1”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低端落后产能退出力度,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淘汰关闭22家、搬迁转移2家,化工企业入园率高于沿江八市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长江大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虽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长江泰州段环境保护治理依然任重道远。调研中发现,少数地方和部门行动还不够坚决有力,既没有专题研究部署,也没有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相互间信息不畅、配合不力,有的甚至以人员不足、设备缺乏为由推诿扯皮;部分专项行动和问题整改进展不快,还存在清废不力、化工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迟缓等问题;企业治污动力仍显不足,由于上下游产业链价格升高,而同类非沿江企业治污成本相对较低,导致不少企业还抱有侥幸心理和观风等待思想。在持续深入推进“健康长江泰州行动”的过程中,这些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加快解决,同时还要深挖根源、标本兼治。经过综合分析,我认为当前长江大保护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深层次问题:
一是观念性因素根深蒂固。在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对长江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深度和行动目标不一致,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力量还较为分散。比如,少数地方和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的精度、力度还不够,归根到底在于“唯GDP论”政绩观并没有完全破除。比如,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环保资金投入低效,环保设备“躺着睡大觉”,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与过分追求利润、忽视社会责任有关。比如,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关注度很高,但参与度相对偏低,一定程度上存在绿色文化缺失、“主人翁”意识不强的原因。
二是根源性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发现,长江的生态环境问题“病状在水里、病灶在岸上、病根在结构”,其背后是规划布局、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的问题。比如,我市沿江生态网架不够清晰,水生态空间破碎化现象比较严重,生态保护红线与开发区域重叠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需要进一步统筹优化。比如,出于开发成本和发展效益的考虑,历史上我市产业布局均优先沿江沿河设置,加之早年制定的一些产业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加重了水环境负荷。比如,虽然近年来我市加快构建“1+5+1”产业体系,但石化、制药、船舶、不锈钢等重化工业,在产业体系中比重较高,产业结构调整成效仍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现。
三是基础性工作仍需加强。无论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还是“长江大体检”,都反映出水污染问题在沿江区域相对凸显。比如,我市工业、港口、仓储等项目占用了52.2%的长江干流岸线,岸线资源用于生产的比例依旧偏高,部分江段还存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不合理现象,导致滨水生态空间遭到蚕食,影响了长江的生态自净能力。比如,整治工作仍然存在重治标轻治本、重局部轻系统的问题,控源截污、长效管护措施不够到位,水质状况时有反复,前三季度省考及以上断面地表水优III类比例较去年全年下降4.2个百分点。比如,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现象比较突出,加之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合流管网比例大、收集干管堵点多,仍有少量生产生活污水未经达标处理排入水体。此外,固废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沿江固废、危废处理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一个过程。
四是支撑性力量明显不足。长江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以及现代科技、专业人才的支持方面,仍然是泰州开展长江大保护的短板弱项。比如,我市尚未组建市级水环境监测队伍,县级监测机构技术水平偏低、功能作用较弱,人员配备、装备投入相对不足,执法力量和专业能力跟不上,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能力需要持续提高。比如,长江大保护市场化投入机制还在摸索,尚未形成有效的资本运作和投资回报模式,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有限,专项资金和引导性投入不足。比如,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工业企业第三方监测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不足,在能力配置、监测权威、执法响应、成本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五是系统性谋划有待深入。长期以来,泰州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体系不完整、不统一、不协调,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互动不多,影响了长江大保护整体合力的有效发挥。比如,我市沿江区域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沿岸各市(区)产业发展政策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导致产业集中度偏低、同质化竞争,差异化、特色化水平不高。比如,由于上下纵向管理层级多,相关部门职能又存在横向交叉,责任主体多、资源力量分散,容易出现“冲突区”或“空白区”。比如,尽管出台了具有泰州特色的生态补偿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态补偿范围、对象、标准仍需完善,多元化、长效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整体均衡、局部动态浮动的利益合理分配机制还要在实践中逐步健全。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工作韧劲,全力以赴推进“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为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作出泰州贡献。
1. 坚持标本兼治,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控。一是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开展长江大体检,在排查出1222个排口的基础上,实现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航运污染及长江干流岸线、码头、水质等排查全覆盖。针对国家警示片、国家长江委岸线清理整治、国家长江办暗访涉及我市的问题,逐个整改销号,并举一反三,争取解决一个问题消灭一类问题。二是污染治理到位。研究制定开展环境源头治理的行动方案,充分考虑化工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治理、固废治理的关联性,坚持水里和岸上一起查、水土气一起治。有序推进沿江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治理、长江清废、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八大专项行动,抓住关键领域污染治理,落实重点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长效管理到位。聚焦长江岸线环境污染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2. 运用系统思维,全空间开展生态修复。一是严格管控空间开发。认真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优化沿江发展布局。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构建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进一步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行为。二是科学修复自然生态。继续实施生态河湖治理“十百千”工程,疏浚连通长江干流航道、湖泊、湿地,优化江河湖泊水系格局。统筹抓好长江岸线资源利用,严格分区管理、用途管制,加快建设长江岸线生态缓冲工程,提升水源涵养、释氧固碳、水土保持、净化环境等生态功能和价值。三是精心塑造滨江特色。全力推进20个长江岸线整治修复、生态绿化、沿线环保设施提升项目,确保建成12公里沿江生态廊道工程,岸线绿化累计面积达240万平方米。策划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滨水景观项目,展现现代滨江城市特色。
3. 加快转型升级,全维度促进动能转换。一是解决“重化围江”问题。坚决落实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要求,开展冶金、电镀、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推动沿江产业结构布局优化、低端产能大幅减少。严格执行省产业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创新产业承接和项目招引方式,禁止污染性产业进入,切实防范环境风险聚集。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围绕构建“1+5+1”现代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做好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链图谱的细分研究,加强横向关联企业和纵向上下游企业的招引培育,提升产业集群优势。实施“新时代科技新长征”活动,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知识产权专利池建设,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融合重构。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构建以信息经济为主导的新型经济模式。三是鼓励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发展复合种植、绿色养殖等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和精深加工水平,推动高效农业规模化、生态农业品牌化、观光农业特色化。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应用示范,新上一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项目,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深度整合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特色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健康养老、创意体验等新型旅游业态。
4. 构建保障体系,全要素支撑长江治理。一是完善政策法规。用好地方立法权限,制定地方性环境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系统解决空间管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营造有利于“共抓大保护”的政策环境,在特许经营、项目核准、土地开发、收费机制等方面加强改革创新, 通过综合补贴、税收减免、降低用电价格等手段降低基础性成本。二是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引进各领域专家学者、科研机构参与长江治理,广泛应用生活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污泥无害化处理利用技术、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等科研成果。积极发展环境咨询、环境工程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环保服务业,拓展环境服务托管、第三方监测治理等服务市场。三是健全融资机制。发挥市长江生态环保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三峡集团长江大保护合作试点,推动股权合作和典型项目落地,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水电定价机制,逐步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稳定的治理投入收益来源。把握国家级金改试点机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生态环保金融产品,为长江环境治理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金融支持。
5. 注重整体调度,全流域实现共治共享。一是深化协同配合。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密切沿江市(区)沟通协作,深入推进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建立与水环境质量挂钩的财政资金奖惩机制,加大市级财政对沿江地区的生态补偿资金投入。二是加强综合管控。发挥健康长江大数据平台作用,健全长江泰州段数据库体系、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治理修复成果评价体系,为政府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长江流域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共享,实现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互用。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增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合力。三是鼓励公众参与。设立“长江大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长江生态环境信息和专项工作整治进展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健康长江泰州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做好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及时响应各类舆情,着力提高公众参与度。
治理长江、保护长江、美丽长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为遵循,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把泰州建成生态良好、经济高效、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江经济带城市,让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葆持续发展的生机活力。
泰州市委书记 史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