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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对接国家战略 系统谋划集成改革
2020-12-23 10:44:00  作者:崔浩  来源:理论之光

2020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全面谋划“十四五”关键之年。随着长三角一体化、高铁时代、世界自然遗产三个历史性机遇的到来,盐城的时空坐标发生重大变化,进入战略机遇“窗口期”、政策红利“释放期”。《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盐城纳入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并对中韩(盐城)产业园、淮河出海通道、新能源产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重大事项进行阐述,赋予盐城新的发展方位、战略空间。时空格局的转换,更是战略重构、定位再塑、改革发力的契机,不仅对当前发展起到根本性推动作用,更事关盐城的命脉和未来。

《纲要》的颁布,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正式转入“施工期”,新的改革开始破局,必将带动金融、贸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变革,加快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的自由流动,是以“开放红利”激发“改革红利”的有利契机,给盐城全面深化改革带来新的使命与更高要求。盐城拥有发展空间、人力资源、生态环境、飞地经济等差别化优势,也存在中心城区偏弱、科教创新资源不足、市场主体不多等短板,如何以改革的内生动力,迎接外部赋能;如何以深化改革、集成改革为切入点,更高站位思考在长三角一体化大舞台上对照国际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如何跳出地域空间约束,跨区域整合发展资源?近日,我带着这些问题,和市委研究室的同志一起,先后赴上海、山东、江阴等地学习考察,并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对盐城改革工作如何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进行了初步思考,形成了一些看法,供领导工作中参考。

一、强化“一体化”思维,加强视野更宽的改革探索

《纲要》要求长三角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把长三角建成互利共赢的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同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协同”更多地强调政府间的相互配合,而“一体化”既强调政府协同,更强调市场主体与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自由流动,实质是打破行政壁垒和制度障碍、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随着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推进,制度性、系统性的成果开始批量出现,一体化正逐步从物理性“对接”,迈向化学性“融合”,从过去垂直化的产业分工、贸易分工,转向水平化的要素分工、价值链分工,不只是生态、城镇化、交通走廊、上下游产业布局的一体化,更要向政策协同、规则协同、标准协同、要素协同的制度一体化迈进,进入营商环境与公共服务一体化的2.0时代,需要大量的制度创新与流程再造来支撑配套。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政务服务改革是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目前长三角各地在标准、数据、平台、信用、公共服务等方面还不统一或未对接。今年5月,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了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首批51个事项,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清单化管理目录,优先掌握标准化业务流程,推动与长三角城市政务服务通办端口跨区域全互通、市场主体资质类信息跨区域全共享,重点推进以身份认证、数据共享为支撑的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全域通办效率,全面拓展盐城在长三角“一网通办”中的政务服务半径,逐步实现市场主体事项在长三角跨区域“全网办”“一窗办”“限时办”。目前要做好夯实基础的工作,着力破除信息壁垒,一些条线信息系统现在还互不兼容,数据难以共享,前台工作人员不得不手工二次录入、比对、审核相关数据,耗时费力还容易出错。要持续打通数据,推动在不同载体的所有政务服务应用,全部集成到江苏政务服务网,实行一体化运营,让企业和群众“进一个网,办所有事”。进一步丰富“我的盐城”APP功能,拓宽网上申办渠道,推动涉及居民个人办理事项逐步向移动端迁移,不断扩大数据共享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推进要素配置一体化

。重点区域和重大合作平台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承担着制度创新先行先试、路径模式探索开路的任务。上海正积极探索重大跨区域合作平台的管理体制机制,已经正式开通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聚集了1800多家服务机构的28634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提供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系列服务,与苏州、无锡、宿迁、长兴、嘉兴、海宁、德清实现“创新券”通用。可以探索发放盐城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城市的“创新券”,建立通兑机制,推进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参与建立统一的人才一体化评价和互认体系。

三是推进标准体系一体化

。一体化发展中,不仅要让政府行为不越位、不缺位,也要让政府行为在政府之间互认。目前,长三角各地的审批结果尚未实现互认,跨省市经营的企业,每到一个新地区,整个审批流程要重走一遍。可以开展区域标准一体化试点,统筹建立透明、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同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标准统一、信息互通、结果互认,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和准入流程,推动证照在地区之间互认,减少企业跨省市经营的障碍。

四是推进协调机制一体化

。通过人大立法、规划衔接、对口协作等形式,完善沪盐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在长三角已有的“三层四级”合作体制机制下,进一步完善促进政府间合作与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相融合的制度设计,持续在抓常抓长上发力,确保接轨不间断、人走政不息。聚焦交通、环保、旅游、农业、社会事业等重点,深化与沪、宁、杭的高层次区域合作,在每个专项领域形成执行层面的定期互动机制,确保每个框架协议都有干货、有支撑、可操作、能落地,真正把“想明白”的事情“干明白”。支持盐城有实力的企业主动牵头联络各方,成立具有行业特征或产业链属性的长三角产业联盟或类似的组织机构,构建产业发展协商协调平台,主导推动统一市场体系的完善。

二、

瞄准“高质量”要求,加快活力更足的改革突破

长三角既是一个联动发展的舞台,也是登高望远的平台,要通过融入长三角,接轨国际化、接轨现代化治理,“学上海所长、创盐城之新”,用上海思维全面审视盐城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持续培养“上海眼光”“上海意识”。

一是高标准打造营商环境,强化制度的等高对接。

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并不意味着分配的均化,而是分配的极化。如果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各类要素就容易用脚投票。融入长三角,营商环境的对标是关键。2018年,国家发改委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原则,构建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当年底在22座城市试评价,明年将覆盖所有地级市。要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原则,建立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企业评价体系,对各县(市、区)和重点园区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纳入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我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覆盖改革,确保全流程审批10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多部门、多层级、多环节高频办理的“一件事”“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改革,实现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

二是高站位打造开放平台,拓展园区的开放半径

。对盐城而言,区域开放是最大的改革。要在新的坐标系下审视盐城的对外开放格局,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谋划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畅通大通道,共建大平台,联手大通关。建议与专业机构合作,持续跟踪宏观政策走向和周边动态,研究并推动一批有实用价值的政策,如积极创建中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健康美容、文化娱乐等韩方优势领域放宽准入限制。主动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山东省开发区市场化取向和去行政化改革经验,加大园区管理和人事体制改革,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引入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大企业,作为园区建设运营开发主体,为全市园区改革创新探索新路径。同时,优化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驾照申领等办理流程,加速复制自贸区经验。目前我市已复制的措施有116项,复制率为67.8%,但“自上而下”复制较多,根据实际需要“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支持,难以深入推进。要积极向上对接,及时跟进自贸区出台的新政策和新举措,注重将复制推广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边复制边试验边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盐城案例。加快建立自贸区经验复制的传导机制,在中韩(盐城)产业园试点成熟的经验,进一步推广至各省级开发区,促进各园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共同提升。积极推进综保区创新发展,加快实施《盐城市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高颜值打造生态环境,打响世遗的金字招牌

。10月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方案》属于《纲要》的落地方案,意味着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正式开启,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将进入快车道。示范区将创新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制度,包括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土地管理,建立要素自由流动制度,创新财税分享机制,协同公共服务政策等。通过组织机制创新,示范区内的青浦、嘉善和吴江三地,将适度让渡一部分行政权力。我们要学习借鉴这种做法,树立协同保护、协同治理、协同监管,一体守护建设长三角“生命共同体”意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努力实现跨区域环境执法联动、环境风险应急联动、预警预报联动。以开放的视野谋划生态建设,整合全市湿地和空间资源,在长三角G15生态走廊中发挥作用。按照省委娄书记要求,黄海湿地会议做成非政府组织,以NGO的名义参与世界自然遗产联盟,走向国际舞台,走向全国领先。

四是高水平放大高铁效应,促进要素的加速集聚

。高铁是城市产业格局、空间格局、供应链格局重构的重要变量,对整合再造经济地理空间,促进“场所空间”向“流空间”转变影响深刻。长三角高铁网络的建设,加速了区域一体化、扁平化与去中心化,带动城市群从“以规模与体量论英雄”,向“以特色与质量定角色”变化;从“中心城市论”,向“城市群生态”变化;从单中心,向“中心城市+功能节点城市”变化。我们要把握要素流动规律和城市群发展规律,放大高铁的同城效应、资源再配置效应和经济社会变革效应,既注重金融、会展、研发、商务的产业标配,同时,放大高铁集聚创新资源的作用,推动高铁网络与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因子渗透融合,融入高新技术创新链。

三、突出“集成化”效应,推进效能更优的改革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改革“前期重点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重点在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系统集成,是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的重要方法论,也是很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的重要原因,阐明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特征和新高度,是推进改革再深入、把改革进行到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方法。

一是增进与长三角的改革互动

。坚持系统化思维,从长三角大平台上谋划盐城改革,增强盐城改革与长三角城市的互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改革,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从项目协同走向制度协同作出贡献,最大限度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加强区域利益平衡的共同探索,推动示范区内重大改革措施先行先试,努力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如统筹土地管理,探索建立跨区域统筹用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改革方案的系统谋划

。紧扣我市高质量发展“急需”、民生关切“必备”的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前瞻谋划,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出对接服务“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中韩产业园等国家战略的配套性改革举措,注重各领域、各子项、各事项之间层次结构,着力增强改革方案之间的整体性、互补性和耦合度。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制度创新,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风向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改革议题,把准企业和群众身边的“堵点”“痛点”,推出一批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的“微改革”,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红利。

三是强化改革落实的整体合力

。加强“改革办——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职能对口、人员对应,提高改革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在自上而下纵向推动的同时,强化横向统筹协调,赋予专项小组对部门的激励约束手段,切实加强对跨部门改革事项的协调和督促落实,提高综合协调水平,促进全市改革工作高效运转。加强机构改革后各部门部分行政审批职能的规范,更好地解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历史遗留问题。

一体化是重新洗牌的过程,而不是均质化的过程。当前,长三角中心区各城市已纷纷行动,明确一体化的路线图与时间表。全面深化改革绝不能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站在构筑盐城新一轮发展优势的高度,坚持超越一时之需看改革,超越一事之作谋改革,聚焦制约盐城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打好改革“先手棋”,赢得长三角城市“卡位战”。

中共盐城市委常委、秘书长 崔浩

来源:理论之光   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