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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彪:如何主导长江流域重化工业调整
2017-04-10 14:21:00  来源:长江产经智库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这个文件的一个显著且十分重要的特点,是它把习总书记的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要求放在首要的、前提性位置。习总书记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赋予了新的战略理念,即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就是发展,而且是发展的第一要义。

  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个悖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位,但是推进能源重工业化发展,却是中国这种发展中的大国经济无法避免的历史和现实的选择。

  如何解开这一悖论?我的基本观点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新发展理念,必须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体来说就是,

  我们要用最严厉的环保规制,去控制沿线重工业化企业的无序进入现象,同时加快推进高排放企业的彻底退出,逐步使环境友好型产业在长江经济带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用新型工业化理念,对沿江沿海的重化工业进行包括重新布局在内的结构调整。

  目前长江流域的污染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其自我洁净和修复能力已经下降到极限位置。这不仅威胁到了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威胁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的长远利益。这一严重的后果,与沿江能源重化工业的高密度分布格局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江苏的能源重化工分部有两个特点,即两个80%:80%集中于长江沿岸,其中的80%又集中于苏南板块。长江流域其他省份的情况与江苏类似,都在加快推进此类项目。为此,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对流域内发展阶段不同的行政主体和区域进行协调。因此,

  我们要避免以下十个认识上的误区。

  1、不能认为我国大国发展中经济的特点可以回避能源重化工业发展阶段。恰恰相反,这是历史和现实决定的没有选择的选择。中国拥有庞大的人口数量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进口和越过重化工发展阶段,直接进入服务经济和生态经济的后工业化社会。我国目前处于小康阶段,所对应的小康产品大多涉及房地产、汽车、家电等与住用型相关的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重型机械等产业。

  2、不能认为能源重化工工业天然就是粗放发展,就一定等于污染天堂,是其代名词。它也可以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之路,可以成为“清洁工业”。这一点从日本和德国的重化工工业发展道路经验就可以看出。

  3、不要以为重化工业就是石油化学工业,重化工不是生产资料的代名词、同义语。机械电子工业应是其主要内容,其中的耐用消费品是增长最快的行业,住宅、小汽车、家电是其三大主导产业。

  4、不要把长江经济带看成是一个运输带、用水带、资源消耗带,看成长江开发就是运输功能的开发。这样从成本的角度考虑必然要大力密集布置重化工业。而应把其看成是一个宜于人居的经济聚集带,即把人口、市场、产业、城市集中的优势变成黄金经济带。

  5、不要以为传统的地方增长优先、分割的体制机制不彻底改革,就可以从根本上贯彻落实好长江开发新的发展理念。不改变过去地方政府的增长偏好和发展职能,它们就会在长江开发中倾向于搞投入大、产出大、利税高、带动效应强、新闻价值高、象征经济实力的石化产业,这是无法避免的体制行为。

  6、不要以为不建立和完善长江生态补偿机制,如水资源交易补偿、排放的交易补偿机制等,不解决好排放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就可以实现金山银山青山绿水的格局。在发展的早期阶段,竞相排放也是一种生存权和发展权,要抑制排放冲动,就必须进行实在的利益补偿,买来“不发展”的权利。这种不发展就是发展。

  7、不要以为不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体制的内在矛盾冲突,就可以把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激励约束机制搞对。财政体制的现代化,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现有的央地分权的财政体制,由于地方政府缺乏与发展职能相对称的收入来源,因此注定了地方政府一定具有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和重化工业的高度积极性。

  8、不要低估长江流域环保过程中的“邻避主义”的困难。邻避主义指的是并不抵制对自己具有潜在风险的项目和服务的使用,但反对在自家门口建设这种项目、生产这种产品的倾向。“收益内化、成本外化”是其根本特征。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即使是发达国家,也没有多少可供借鉴的经验。

  9、不要把在长江流域的发展,理解为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生态化各个阶段的依次递进,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不能再继续下去,应该把生产生活生态压缩在一起进行,把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生态化压缩在一起进行。具体要实现制造业智能化,用信息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工业,用环保政策严厉约束重化工业的无序扩张,等等。

  10、不要以为在分散竞争的格局中,我们就可以实现长江沿线沿海重化工业的自动的产业聚集。集中、集聚地发展重化工业,尤其是石化工业的集聚化发展,是未来修复保护长江经济带无法避开的正确选择。

  本文根据刘志彪教授在“第三届长江经济带发展论坛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研讨会”上主题发言的录音整理而成。

  作者简介

  刘志彪,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来源:长江产经智库   作者:刘志彪   编辑:吴鑫浩